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行政诉讼 >

许昌交管部门通报行政事业单位公车交通违法情况

【大公中原新闻网讯】 一单位公车违法32次,被扣91分;一单位的4辆机动车违法次数达74次,一直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根据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日,许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通报,请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管理窗口接受处理,并做好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工作。

自5月中旬以来,许昌开展了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行人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跨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乱停乱放、夜间使用远光灯、乱鸣喇叭等。

大力开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打通城市断头路,合理渠化交通路口,拆除部分道路绿化带,改造转盘为信号灯控制路口,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安装、更新交通信号灯和城市道路护栏,重新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同时对违法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抄告和曝光。

据许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秩序大队大队长陈宏伟介绍,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工作方案,交管部门将不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车辆违法情况抄告给相关单位。陈宏伟提醒,车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禁止上路行驶;未经检验的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记者张德玉 通讯员任兰生)

上一篇:许昌一男子为讨还债务强行拘禁他人 被判刑
下一篇: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