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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的程序及主要工作?
刘俊杰,男,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现为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合同法、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等诉讼法律事务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办案中,严格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行为准则,认真负责,思维缜密,见解独特,逻辑性强。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己任,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勤勉尽责、服务社会”为追求。
当前位置:首页 >> 验收维修>> 正文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的程序及主要工作? 发布者:admin 来源: 点击:1307 添加时间:2010-7-26
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做出结论。
(七)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