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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质疑广州镉大米事件处理:品牌产地仍未公布
严厉到什么程度?依据这部司法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可以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当然,人头落地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饮食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
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张棉棉) 本周四(16日)中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挂牌后举行的首场发布会上,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放出如上“狠”话。此言一出,舆论称快!因为,国家食品主管部门的这个表态,让公众感受到了,新一届政府对食品安全“重典治乱”的承诺!
然而就在同一天,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2013年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其中米及米制品近45%镉超标。而据《南方日报》随后的报道,此次广州市抽检发现的问题大米来自中央储备粮长沙直属库、湘潭直属库、常德直属库、益阳直属库以及湖南省粮食局直属的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等中央直属库和地方粮库。
这样的巧合,让不少人觉得“湖南问题大米”这回是撞枪口上了!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人们的意料。广州食药监局负责人最初表示,只公布数据,暂不便公布具体名单。
昨天下午,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一名陈姓科长又回应称,“有一些信息的公布不在我们这一级,所以我们还得请示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公布。”
与此同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大三女生陈晓岸,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昨天下午向广州市食药监局寄出信息公开申请函,要求公开镉含量超标的大米品牌、厂家、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
直到昨天晚上,广州市食药监局才“挤牙膏”般地公布了涉事4家餐饮单位和处置措施,但还是没有公布镉超标大米的品牌和厂家。不过,我们注意到,其中一家涉事餐饮单位就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
难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学生陈晓岸会说这样一句话:“我深爱的广州,能给我一碗安心的米饭吗?”
今天中国之声记者张棉棉再度拨通了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助理的电话,这一次,面对记者有关有毒大米品牌的不断追问,这位负责人似乎只会说一句话:“如果说我们有进一步的情况会通报给大家”。
记者:我想问您一下这个后面没有品牌吗?咱没有检测过那些品牌是不合格的吗?负责人:我们现在如果有进一步的信息我们马上会通报给大家,谢谢您谢谢您支持我们。
记者:你刚才跟我说是在没有进一步的情况,是说咱们调查的本身就没有做这个调查,还是说您这边没有了解,我问别人就可以问到?
负责人:我是说,我如果有进一步的情况,会及时通报给大家,也谢谢媒体朋友们对我们的支持。
记者:咱们没有做过那些品牌不合格的调查吗?
负责人:我的意思就是说,因为我们昨天晚上已经把相关的情况给报了大家,我们有下一步,有进一步的情况我们会及时通报给大家,你看好吗?谢谢您。
广州市食药监局称,今年第一季度广州餐饮环节抽检情况中,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是该局对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
那么,广州市食药监局在抽检中,真的难以查到镉超标大米的品牌和厂家吗?
多年从事政府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的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杨灿律师:
杨灿:餐饮企业它购买的确实是某一品牌的大米的话,那这个还没查到是某个品牌的,确实好象不太可能,你监管部门在查验的时候,肯定会对餐饮企业查的时候就会核实,你的大米来源自什么地方,你大米的品牌是什么,我认为如果是说餐饮企业购买的时候,购买的不是那种散米,品牌的大米就应该能够查清楚这个大米到底属于哪些品牌的。
面对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出的回应,当地很多市民都发出了无奈的一声叹息,站在超市的米柜前,一位姓周的市民脸上写满了愤怒与困惑。
市民:现在都不知道吃什么好,什么都有毒,今天本来是要来买米的,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广州市食品监督管理局也不公布什么品牌不能买,那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咱们起码要公布一下给牌子啊,好让我们知道哪些买哪些不能买。
在采访中,杨灿律师表示,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一定要及时公开,不能遮遮掩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