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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芳震律师 百家媒体报道!广州警察追讨高利贷
原文地址:崔芳震律师 百家媒体报道!广州警察追讨高利贷作者:崔芳震首都实力派
崔芳震团长2012新年祝词
在这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喜庆时刻,崔芳震律师团满怀着信心与喜悦送走了丰硕成果的
祝贺崔芳震办理的案件文章由如下媒体报道:
《CCTV数字频道》
《中国青年报》
《北京青年报》
《广州日报》
《信息时报》
《华西都市报》
《大洋网》
《南海网》
《商都》
《云视网》
《乐蜂时尚网》
《人间万象》
《阳山新闻网》
《清远新闻网》
《致富网》
《方圆大超市新闻》
《新民网》
《燕赵都市网》
《搜狐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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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带3警察跨省追讨高利贷
杨强与茂港区法院原院长严得共同充当茂名最大涉黑组织李振刚团伙的保护伞
南方都市报
2011年5月16日,茂名李振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区分局原局长杨强、茂港区法院原院长严得与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程彬、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黄永华(均另案处理)等,一起充当了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
今年5月16日,茂名李振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李振刚、王日强等24名被告人被押进法院。
黑帮保护伞
2011年5月16日,茂名李振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区分局原局长杨强、茂港区法院原院长严得与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程彬、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黄永华(均另案处理)等,一起充当了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此案也是杨强以案谋私的典型,仅从李振刚手中,杨强就受贿43万元。
黑帮暴力讨债 法官现场帮腔
作为茂名近年最大的黑社会团伙,李振刚等人发放高利贷,追款中几乎免不了暴力、恐吓以及公权力介入,并得到了杨强等人的鼎力支持,受害人谢建雄一案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在2008年,时任茂名市电白二建八分公司经理谢建雄曾在网络上实名举报称,“被李振刚手下带到广州一家五星级酒店,李振刚与他的打手隔着厚厚的电话本不断捶打他,踢他的大腿、脚跟,灌他喝水喝啤酒。在这些人动手前,法官竟然也在现场一边做笔录一边说,要是不给钱就将我的案件当成诈骗案处理,一判下来就是十几年。”
李振刚案起诉书显示,2005年10月至11月期间,谢建雄因承建建筑工程产生资金周转困难,以15%的月息分三次向李振刚借款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并约定以利滚利的方式计算,从借款之日起至2007年6月中旬,李振刚多次带领被告人冯日进、周立强等人用威胁、恐吓等手段追债,并多次逼迫被害人谢建雄将利息重新写入借条,分8张借条,金额共计人民币2045万元。
2006年11月30日,李振刚拿着上述的借条,向茂港区法院起诉被害人谢建雄及担保人。茂港区法院以(2006)茂港法民初字第364-371号八个案件对李振刚的起诉立案审查。2006年12月14日,李振刚以茂港区法院要进行调解为名,将谢建雄带至一家五星级酒店,逼迫谢建雄在同意归还2048万元的8份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承担诉讼费。签字后,谢建雄在2006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才获准离开该酒店。
后谢建雄因无力归还高额欠款并外出“躲避”,茂港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移送茂港公安分局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