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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义务普法 公交司机喝“隔夜酒”也算酒驾

????天健网消息(记者 冉嬛)“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早上开公交,这其实是酒驾!”“乘客上了公交车,在公交车上被晃倒、摔伤、物品损坏,公交公司和司机应负全责。”……这些都是市民平时坐公交车经常遇到的情况,往往出事后会意想不到的后果。在全运会召开前夕,为夯实公交司机的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文明的乘车秩序,5月23日上午,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的王金海律师来到公交集团姚家客运站,为该站的150余名司机师傅进行义务普法讲座。王金海律师讲述了自己经手的一个个案例,提醒了乘客也警示了公交司机。

? 公交司机认真听普法讲座。

????针对司机普遍存在的“喝隔夜酒”的现象,王金海律师说,凡是出车前一天晚上喝白酒一两,第二天上午血液中仍能检出酒精成分,根据规定,仍视为酒后驾车,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要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司机李师傅表示,自己因为平时劳动强度大,有晚上喝点小酒的习惯,“本以为几瓶酒下肚,睡一觉第二天上班开车就没事了,听了律师的讲解,才知道这也是酒驾!”

????“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王金海律师讲了这样一个案子。一老人买完菜乘坐公交车回家,到长春路车站下车时,由于两只手都拿着菜,下车速度有些慢,而此时公交司机没有查看乘客是否下完,就加油开车,不料老人一个“倒栽葱”翻倒车下,后经鉴定,老人构成10级伤残,获赔偿8.7万元。按照司机承担约40%计算,该车司机承担3.2万元,搭进去一年工资。司机张师傅听完这件案例表示,以后开车得多加小心,起步前要多看一眼,多等几秒,就不会出这种事了。

????听了王金海律师的讲座,司机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讲座实在是太有必要了,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避免给公司和自己造成损失,今后开车一定要多加小心,文明驾驶,为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全运会在大连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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