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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玩枪”判缓刑 不服监管进牢房

少女“玩枪”判缓刑 不服监管进牢房

2013-05-29 22:03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正值花季年龄的少女却对枪支情有独钟,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缓刑后,又与监管单位玩起了“躲猫猫”游戏。5月2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本院对罪犯小雨(化名)缓刑2年的执行部分,决定对罪犯小雨收监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当时未满18周岁的小雨,于2012年3月24日下午,携带装有来福枪、高压钢球手枪、仿六四枪及子弹的大黑色提包,从广东珠海乘车至湖南常德汽车南站。刚下车后,提包内的来福枪擦枪走火,将旁边的两名行人打伤。法院鉴于小雨犯罪时尚未成年,又给予了被害人经济赔偿,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小雨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判决生效后,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小雨所在的澧县九垸乡司法所,该所电话通知她到司法所报到并汇报思想状况,小雨接电话后置之不理。此后,该所再也联系不到她,经多方查找也不见她的踪影,造成了脱管的状态。鼎城区法院依据“两院”、“两部”颁布的《社区矫正办法》相关规定,遂作出对小雨收监执行刑罚的裁定。(通讯员 高英明 贺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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