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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交通事故律师潘作城律师简介
烟台交通事故律师潘作城 律 师 简 介
执业处所:山东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手机:159 5351 4639
电话: +86-0535-6668889
传真:6696919—8111 邮箱:y.tpan@163.com
QQ: 1137771903 1471379653 997119643
执业理念:忠君之托 诚信为本 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
执业服务简介
潘作城律师 (执业证号:13706200820544586),烟台市知名资深律师,优秀的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拥有良好的社会人脉关系,办案专业高效,深受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潘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律硕士,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知识面广,业务全面,实际应用能力强,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精通谈判技巧;熟知整个法律诉讼过程,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并具有优秀的庭辩能力。
潘律师从事律师执业以来,秉承“忠君之托 诚信为本 厚德明法 格物致公”和“法律至上、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谈判调解经验,并且积累了广阔的社会人脉资源及雄厚的公检法人脉资源,赢得了客户广泛的好评和赞赏。
潘作城律师提供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交通法律咨询、代书;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代为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二 、代理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代理您与保险公司交涉索赔事宜,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利益,减少您的损失并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三、参与公安机关事故处理;
1
、代为办理事故责任认定;
2
、代为进行伤残鉴定;
3
、 代理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
4
、代为进行事故赔偿调解。
四、代理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的调解失败后或者不经公安管理部门调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进行以下工作;
1
、调查取证,为诉讼做充分的准备;
2
、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3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4
、代为起诉、上诉、反诉等;
5
、参加开庭审理,参与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6
、代收法院裁判文书;
7
、代理强制执行。
以上代理权限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注明,来说会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权限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
五、代理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律师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律师,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为;
1
、侦查阶段
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其申请取保侯审;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
、审查起诉阶段
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代为申请取保侯审;
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是内作出书面决定并答复律师。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附卷,对于律师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
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
、审判阶段
会见被告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批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证据材料),代为申请取保侯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