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种情况赔偿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