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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一个比较完整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千方百计把工程质量抓上去; 2、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 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等标准进行交底工作; 4、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管技术负责人亲自主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5、 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交接检、专检); 6、 工程质量检查人员,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行使检查权,对不按要求施工的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执行者有权勒令其停工或清退出场; 7、 实行质量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提高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促使工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制度 质量检查是质量管理的重点,也是工长实行有效质量管理手段之一,因此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1、 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包括:现场条件、施工人员配备、设备完好情况和技术水平、材料的质量等,各部门积极努力完善满足施工的准备工作; 2、 开始施工时,施工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对操作者进行施工前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一次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3、 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之前定期检查,主要部位重点检查,实行原材料检查制度,各阶段检验制度,抽检项目检查制度等,并要实行例会制度,月评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做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4、 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专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处理方法等措施进行返修; 5、 对建筑成品进行保护,制止违章、破坏行为; 6、 对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入现场,要及时检查、核对、验收,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不许验收; 7、 工程竣工后,要与技术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提供完备的技术档案等技术资料,建立完善质量合格的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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