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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3起违规案例 一校长被行政警告处分

2014-10-27 02:00:05 海峡都市报

记者昨从莆田市纪委获悉,近日,莆田秀屿区通报了3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2年3月28日,莆田秀屿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南日罗盘、鳌屿和小日三所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文体局负责三所小学的体育器材配套。但截至2014年6月,该区政府议定的事项未落实到位。日前,秀屿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该区教育局、区文体局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员秀屿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张某、区文化局体育股负责人周某效能告诫;秀屿区教育局给予南日中心小学校长佘某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5月27日,秀屿区委专题会议研究要求笏石镇组织力量做好土海湿地公园坟墓迁移工作,及部分地块征用补偿发放遗留问题,至8月底仍未落实。日前,秀屿区纪委给予项目责任单位笏石镇镇长林某书面提醒预警。

2014年5月27日,秀屿区委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加快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秀屿段岐厝、篁山安置区电力施工进度,确保今年6月安置房交房回迁前通电,至8月底尚未落实。日前,秀屿区纪委给予项目责任单位秀屿区铁办主任阮春高书面提醒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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