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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受理首起秦岭北麓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
未央法院受理了今年首起起涉及秦岭北麓非法占地行政处罚的案件。该案原告孙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秦岭北麓石峡沟村林地建房,总占地面积2.82亩,土地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未央法院受理了今年首起起涉及秦岭北麓非法占地行政处罚的案件。该案原告孙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秦岭北麓石峡沟村林地建房,总占地面积2.82亩,土地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原告不服,诉至该院。受理此案后,该院高度重视,并积极与长安区土地部门联系,掌握案件信息和动态。
为了落实西安市中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依法清查整治秦岭北麓违规建筑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未央法院副院长张克域带领行政庭全体干警前往涉案现场,还对长安区国土部门正在办理的类同案件进行了指导。(李波畅 筱婧 白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