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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精神病医学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鉴定的内容一样否?鉴定结论不给精神病人监护人吗?

《刑诉法》120条中规定:公安做的是“精神病医学鉴定”,是到省政府指定医院做,鉴定的内容是什么?做鉴定时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吗?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允许在鉴定现场吗?鉴定结论给监护人不?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监护人可否阅印鉴定材料?知道鉴定人资格职称等情况?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谁出?在看守所执行余刑的精神病人(公检法办案期间拒不给有精神分裂症医学诊断书及精神残疾证的人做精神病鉴定)做鉴定,到什么部门做?鉴定内容是什么?还做作案时精神状态及诉讼能力的鉴定吗?

 问题来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2009-06-11 01:01 咨询人:C611961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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