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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授权律师声明(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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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供用水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已全面启动对2014年9月30日前拖欠水费的清缴工作。现授权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发布律师声明如下:
请欠费用户于2014年10月31日前通过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属下各区供水管理所营业网点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及时缴交拖欠的水费,欠费用户在缴纳拖欠水费的同时,还应按照供用水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在本声明确定期限内未缴交的,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将依照《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采取包括依法停止供水、提交水政部门罚款处罚、提起诉讼等方式予以追缴。
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968。
特此声明!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怀远
律师:曹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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