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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谈刑事判决书现温情劝诫 夫妻间有
“夫妻感情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营造。夫妻之间有时不能事事讲理,也不能事事都要辨个孰是孰非,争个你输我赢。如果不这样,也许一方一时赢了理,但夫妻之间的感情会在一次次的输赢中越来越远。”斗门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这段温情文字罕有地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
去年年初,小雅结识了比她大4岁的老乡小北。今年2月,小雅与小北在四川老家登记结婚,小雅父母接受了价值不菲的礼金。婚后不到3个月,小雅与小北因为钱财问题多次吵架。
今年4月,在与小北吵架后,小雅回娘家,与其父母一起居住。4月25日,小北到小雅单位门口,商谈解决问题的方法,双方再起争执。一气之下,小北要与小雅分手。小雅并不理会小北,称要谈分手就到父母家里谈。
当天晚上,小北来到小雅父母家,嚷着要小雅退还礼金,并要求小雅将放在新家的东西全部拿走。因为小北语气不善,小雅的父母怒火中烧,与小北吵了起来。争吵中,小北将小雅父母推倒在地。争执升温,小雅母亲冲到厨房拿来菜刀、小雅父亲顺手拿起一根铁棍、小雅持汤勺殴打小北。在看到小北身上流血后,小雅3人停手,并在家里等候民警前来处理。
晚上8时多,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北双手及头部流血,便通过120将小北送往医院救治。次日,小雅的母亲被刑事拘留,小雅及其父亲被取保候审。案件审理期间,3名被告人支付了小北部分医疗费用5000元。
法院认为,小雅3人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小雅的母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小雅及其父亲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场普通的家庭纠纷,让一家3口面临刑罚。法官从自身感悟出发,在严肃的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温情劝诫。业内人士表示,温情劝诫在刑事判决书中非常罕见。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说:“我是第一次在刑事判决书看到这样人性化的内容,我认为这样的判决很好。”(编辑: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