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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撞索赔难广州律师告律师
本报讯 (记者李妍)自己的爱车被撞后,发生了理赔纠纷,广州的顾律师无奈之下,向天河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状告肇事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巧合的是,对方车主也是一位律师。昨天,天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维权无果只能自行修车
顾律师向本报记者报料称,今年2月1日,其爱车在广州市中山大道西华润万家停车场被马律师的私家车碰撞损毁。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现场认定,由当时驾车的张小姐承担全部责任,这位张小姐据说是马律师的朋友。后来,顾律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的电话号码联系马律师处理车辆维修事宜时,马律师让顾律师联系张小姐处理。顾律师说:“我多次打电话找他们协商,结果对方却互相推诿责任、置之不理。在维权不能的情况下,我无奈只得出钱自行修车。”
在顾律师向法院递交的民事诉状中,他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公正裁判,判令马律师和张小姐向其支付修车费800元、交通费38元。
记者昨天致电马律师了解情况,他先是表示:“我正在忙,你觉得这件事有新闻价值吗?” 接着又向记者解释:“当时是我朋友开车发生了撞车,我不在现场。后来我告诉过顾律师,让他先交钱修车,然后把相关的理赔材料给我,我再给他钱。之前我和别人曾这样处理过交通事故理赔,我没说过不帮他理赔,这是小事情,没必要赌气。”
“无责不赔”是索赔难主因
顾律师的代理人、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的梁洁律师告诉记者:“其实,顾律师在这起交通事故损坏赔偿纠纷中索赔的钱并不多,他打官司的主要目的并非仅仅为了钱,而是针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车辆被撞之后车主索赔困难这个普遍现象,以自己的维权行动引起社会对此的关注。”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认为,目前保险公司中车险“无责不赔”的条款,是造成许多车主在自己车辆被撞后索赔困难的主要原因。
他告诉记者一个案例,有一位深圳的车主郭先生新买的一辆奥迪汽车,在一起12车连环相撞事故中被夹在中间,撞坏了前面一辆车,也被后面一辆出租车撞坏了。后来这辆奥迪车的修理费花了5万多元。车主郭先生向前面一辆车的车主支付了2万多元的赔偿费,向后面的出租车司机追讨赔偿费时却遇到了麻烦,历时半年多,才要回3万多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