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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枢律师:李天一案详尽辩护词揭示案情真相
陈枢律师:来自李天一辩护律师的案情真相
2013-09-15 00:45:38
【张友明按】一个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如果大家要了解案情真相,是不容易的。可是,李天一案件经过这么几个月的陆续披露,所谓的真相实际上已经公开得差不多了。只是,这种真相的披露始终有些一鳞半爪,不见完整故事。
李天一案究竟真相如何,来自其辩护律师陈枢的完整披露,或可看出来自这个角度的相当的真相。特别是在打击网络谣言的今天,相信陈枢律师不太敢在网络上随便造谣。
如果陈枢律师所说的事实,则本案确实就是一个惊天疑案。实际上,在中国当下的司法环境下,侦控方要制造一个假案,确实不难——很多冤案已经证明这一点。实际上,陈枢律师文中披露的很多细节,也确实反映了当下侦控方制造冤假错案的常见手法。
面对“名人李双江和梦鸽儿子犯事”、“轮奸性质的强奸案”、“富二代”、“三陪女”、“未成年”、“酒”、“警察圈套”、“卧底”、“辩护律师之间打横炮”等等这样众多热门热辣的元素、热门热辣的词汇的深度参与,李天一这个案件(本来应该是一起普通的强奸案——即“李某某、魏某某等轮奸案”),自然就非同一般的热门、热辣了。因此,作为社会人,赶赶热闹是正常的。
只是,与一般的老百姓“赶热闹”不同,作为一个理性的法律人,就是“赶热闹”,也应该是理性的。
酒吧主动给李天一组织性交易
来源:新浪 搜狐 报道 发表日期:2013-9-1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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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被害人企图上李天一的车,李摇下车窗让她滚。
关于对李天一被控强奸案辩护的辩护
____对所有深度质疑的回复
李案主辩律师:陈枢
自从我今年5月30日接受其监护人及李某某的委托,担任其主辩律师,并表示作无罪辩护以来,有大量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员反复质问我:你凭什么理由作无罪辩护?你是否出卖了人格和操守?你凭什么和公安局、检察院的意见完全相反?有的人认为我故意标新立异,误导诱导委托人。有的人认为我蓄意无视事实、蔑视法律、对抗政法机关。还有很多人有重大误解。有人谩骂,有人诋毁,有个别不理性的网民甚至扬言要杀我全家,灭掉京联律师事务所,我们不得不一度求助公安机关的保护。
我觉得,本案必须从近8个小时双方的全部互动过程、全部互动细节,看全案性质到底是性交易还是强奸?必须从全部过程的所有关键节点上,看所谓被害人走、留、追的自我选择,以判断其是否自愿?绝不能仅从某一个似乎违背意志的情节或某一个似乎吵打的行为,而简单化的判定案件性质。
为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不管今后的社会压力是增大还是减小,也不管有关法院的裁决是无罪还是有罪,我都必须凭着我的职业良心,凭着我的职业责任感和是非观念,继续坚持我个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无悔无怨。
由于媒体和网络的不断寻踪探求,不断报道披露,不断追本逐末,以及各方人员的反复争论,反复辩解,反复澄清,本案已无任何秘密可言,亦不存在任何私密空间。从本案开始,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声就是——案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确实如此,防止暗箱操作,民众就要有知情权。不明真相是群情激愤的根源,知悉真相则会成为回归理性的关键。
为此我也不得不反经行权,特案特辩。法庭内我努力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法庭外不得不为自己做无错辩护——显而易见,法庭外的辩护比法庭内的辩护要困难许多,为自己的辩护比为他人的辩护困难更大。
作为连续执业30多年的老律师,我不仅要考虑本案,还应该考虑中国的司法改革、律师制度和民主与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