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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检察院基层执法论坛探究刑事赔偿范
正义网荆门9月29日电(通讯员 雷艳芳)9月29日上午,由湖北省荆门市检察院主办、钟祥市检察院承办的2014年第三期“基层执法论坛”在钟祥市举办。此次研讨会邀请了荆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副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安、法院、司法、律师界代表共计60余人参加研讨会。湖北省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高丹、荆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丁凤彩出席研讨会。研讨会由荆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虎主持。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们围绕刑事赔偿范围进行了探究。荆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丁凤彩、荆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委办干部苏红玲、荆门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人民监督员张利呜、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云松、荆门市检察院调研员魏常洲、钟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宗江涛等六位嘉宾。
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发言:即因证据发生变化导致案件撤销、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情形是否属于刑事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在羁押期间自伤造成的损害是否属于刑事赔偿范围;由于错误羁押导致赔偿请求人近亲属损害的是否属于刑事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属于刑事赔偿范围;现场交流互动环节,以发言、提问解答的方式进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律师界等法律人士围绕主题各抒己见,通过不同观点的交流碰撞,展现了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
湖北省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高丹作为点评嘉宾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她说:“此次论坛现场气氛活跃,各位代表发言踊跃,共同交流了对国家赔偿工作的思考,既开拓了法律思维,厘清了工作思路,又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能,加深沟通了解,对加强荆门地区国家赔偿联动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