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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3个月未签合同却发生工伤 律师:先付双倍工

  入职3个月未签合同却发生工伤

  先付双倍工资再定工伤赔偿

  记者 王建慧

  外来务工人员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发生了工伤事故,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痛苦,也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到底该如何核定赔偿金额呢?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吴世钦律师表示,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损害结果并经相关机关认定后方可确定。

  据外来务工人员金先生说,他今年27岁,在修建高速公路,由于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没有做好,导致他在施工中被挖掘机倒石头时砸伤,经诊断为“肩胛骨粉碎性骨折”,但没有做手术。由于他刚入职3个月,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是按工作量计算的,大约每月在6000元左右。金先生表示,他要找公司索赔,还要追究挖掘机的责任。

  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吴世钦律师表示,这要从劳动关系、工伤保险两个方面来分析,帮助金先生维护合法权益。

  首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吴世钦律师说,现在的情况是,金先生入职3个月,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公司应当自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后,支付金先生双倍的工资。

  其次,金先生在工作中受到了人身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于追究挖掘机责任的问题,首先要看挖掘机是属于你单位还是第三人。”吴世钦律师表示,如果挖掘机属于第三人,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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