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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学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实施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2014-09-09
浙教电传〔2014〕32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14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学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实施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本科高校教师素质和科研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及保障”等方面的考核除了指标体系指定的内容以外,还将重点考核《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46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研究生教育、本科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的考核将直接运用第三方的评价结果,高校无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请各高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做好相关数据填报和自评工作(表格见附件),并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及保障”材料(1000字左右),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请发送至yyzou1981@sina.com,联系人:邹阳洋、雷炜,联系电话:0571—88008972、88008820。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本科自评表
2.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高职高专自评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