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的依据是双方感情不和。但法律有明确规定,以感情不和为理由的,需双方分居满两年。实际上,女方已经同意离婚,只是在财产分割上与您存在争议。如果到法院起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对半分。
您父母打工挣的钱女方是无权索取的。
至于小孩,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不管是由谁抚养,作为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
到法院起诉其实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劳心劳力。可以的话,您最好与女方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下来,再走法律程序。
她有过人流,母亲是盲人,均与离婚本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