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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泉州分公司 为医疗机构提供纠纷理赔保
近年来,医疗纠纷严重干扰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耗费了医疗机构、卫生、公安乃至各级政府大量的人力、财力,成为社会比较突出的不稳定因素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长效上解决医疗纠纷的问题,于2009年12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按照泉州市政府要求,于当日同步成立了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并与全市187家公立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负责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服务工作。赔偿处理中心由查勘组、法律事务组、理算文秘组以及1个专家库组成,负责整个泉州地区的医疗纠纷赔偿处理,并协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好调处工作。
事实证明,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的介入,让医疗纠纷得到快速处理,让医患双方不再扯皮,缓和了双方矛盾。下面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这点:
2013年6月17日晋江市黄女士身体不适,就诊于晋江市一卫生所。经治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诊断为“右附件炎、子宫炎”,因黄女士曾使用过“头孢类抗生素”,且未见过敏,故诊所医生未给予皮试。“我打点滴回家后约1小时左右就感觉‘身体出现皮疹、瘙痒’”黄女士回忆道。黄女士当即打电话给医生,医生嘱咐黄女士到卫生所复诊,但黄女士因故未能前往复诊,医生又嘱咐她去附近诊所诊疗,黄女士也未能前往。到了第3天,黄女士病情加重,连忙到晋江市安海医院就诊,该院诊断黄女士为“药物过敏”,并给予相关治疗,但黄女士的病情未得到改善。6月21日,黄女士转院到泉州市第一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药疹”,住院治疗后黄女士症状明显改善,6月27日黄女士出院,出院诊断为“药疹”。
出院后,黄女士以“卫生所医生用药导致皮疹”为由与该卫生所发生纠纷,并索赔。赔偿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引导黄女士到赔偿处理中心进行协商,并全程配合卫生局、调委会相关工作。黄女士在求医过程中,经历三家医疗机构,使得整个案件查勘变得相当复杂。“经过赔偿处理中心工作人员查勘并结合我的病历资料,他们分析认为卫生所存在着缺乏规范的诊疗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黄女士说。经过赔偿处理中心查勘认定该案属于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医责险承保范围,并根据晋江市农村卫生所医责险保险协议进行赔付,黄女士也得到应有的赔偿。
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健康保险部、医疗行业保险业务部经理施玉帛告诉笔者,2010年1月1日至今,人保财险泉州市分公司已连续多年承保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并逐步拓展了农村卫生所医疗责任保险、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院前急救责任保险等相关业务。4年多时间,该公司共参与处置医疗纠纷1063起,已结897起,结案率高达84.39%,为共筑和谐医患关系、共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4年多的运作,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中心员工由几人发展到现在的十几人;业务范围由单纯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逐步拓展到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所;业务险种由单纯的医疗责任保险拓展到附加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院前急救责任保险,以及执法人员团体意外险等与医疗卫生系统相关的保险业务;服务内容从单纯的医疗纠纷赔偿、处理,拓展到深入医疗机构做“规避医疗风险”专题讲座和对历年来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决策参考,也为泉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了多方位的保险保障服务。(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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