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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辩书(样式)

行政复议答辩书(样式)

 

答辩人:某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市卫生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某某职务: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科长

我局某年

一、我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申请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事实不容置疑。我局

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出示了执法证件,制作了案件受理记录和立案报告,依法对证据进行了登记保存,并在作出处罚前向申请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由其进行了陈述、申辩,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进行了合议,整个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被申请人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条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对申请人处以壹万伍仟元的罚款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处罚适用依据正确,内容是适当的。应当指出的是以上法律法规均不是今年才颁发的新法规,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已颁发多年,特别是今年全国正在进行声势浩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卫生部等七部委印发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省卫生厅、市人民政府也专门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执业行为。而申请人作为国家的二级医院不但不带头执行,却无视国家法律,在专项行动中不开展自查自纠,不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是固执与法律抗衡,实不应该。说明申请人认识不足,管理松懈,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还未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我局按照《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对市卫生局发证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申请人存在多项违法问题,理应根据“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这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的。我局在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过程中,在依法对申请人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时,已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本来计算四项罚款额之和最高可达四万伍仟元,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只拟予壹万玖仟元罚款,并采纳了申请人的部分陈述申辩理由,最终给予了申请人壹万伍仟元的罚款处罚,也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所述,本案被申请人作出的某卫医罚字[200]C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望复议机关,秉公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全面推进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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