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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毒品犯罪辩护律师VS缉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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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伟:毒品犯罪辩护律师VS缉毒警察 (2013-06-19 16:23:52)
孙中伟:毒品犯罪辩护律师VS缉毒警察
(摘自孙中伟著畅销书《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第299页,图书购买及作者电话:1337700148)
孙中伟: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前,最高法院总会要集中核准一批毒品死刑案件,地方法院也会集中执行一批毒犯,或公开宣判或逮捕一批毒犯,6.26不仅仅是国际禁毒日,也成为了很多毒犯们的“祭日”,成不了毒犯家属及毒品辩护律师们的伤心伤感日,在又一个6.26来临之际,特转载此文,献给所有的毒品犯罪当事人及其家属,以及所有的缉毒警察们,向他们致敬!以纪念我曾经从警的那段青春以及为毒犯们辩护的律师生涯!期待中国能不再有毒品,更期待中国能够早日废除对毒品犯罪的死刑。
1996年8月,从南方一所政法院校毕业的我被分配到云贵二省交界毒品重灾区的贵州省某公安机关工作,参与了缉毒禁毒斗争,多次化妆为卧底、出生入死与毒贩斗智斗勇,成功破获多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不少毒品、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为禁毒斗争做出了一名警察应有的贡献……
世纪之交的2000年7月开始,我成功实现了从警察到律师的华丽转身,从云贵高原的乌蒙山上来到首都北京,在北京最繁华的王府井步行街拥有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出席2010年日内瓦联合国召开的第四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并在圆桌会议上发表演讲……
4年的警察经历是我人生中最为宝贵的一笔财富,使我在律师执业生涯的刑事辩护中具有其他律师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无论是和我的死囚当事人的交流还是在和公安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的沟通方面,我很快展现出作为刑辩律师独有的悟性和天赋,从执业律师第一年的三起死刑成功改判的业绩,到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承办的第一起死刑复核案成功不核准,到律所成立后第一个月内在最高法院的三起死刑案成功不核准,以及承办的多起刑辩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我不断以卓著的业绩在证明着我在死刑辩护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警察经历中让我最留恋的是刑警工作,而刑警工作中最让我思念的又是缉毒经历……
在又一个“6.26”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现特写下这些年来我为毒犯成功辩护的精彩经历,以展现我的警察经历如何帮助我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从事毒品犯罪辩护的优秀刑辩律师……
当某一天记者再次问我为何从警察转身为刑辩律师时,我会说:“我永远不会变的是对法治的忠诚和信仰,我只是在选择我认为更好的方式去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初入警营 参与缉毒
1996年5月,即将从南方某政法学院毕业的我按照省委政法委的文件和学校的安排,回到当地政法委报到后听从安排毕业实习,接待我的一位政法委副书记不到5分钟当着我的面给当地公安局政委打了电话,就把我安排到了公安局实习,我的人生命运就这样很偶然地与警察联系在一起。说句心里话,作为一名政法院校毕业的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当时我的最大愿望是希望能到检察机关的反贪战线或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实习,当年我自认为那样会更符合我的理想和追求!
离开政法委,按照政法委副书记的指示我到了公安局政委办公室,又是在几分钟内又将我派到了预审科,两年后与全国很多地方公安机关一样,实行“侦审合一”,预审与刑侦合并,现在全国仅有北京等少数城市依然还实现刑侦与预审分离的体制。就这样,还没有到中午下班,我的整个实习职位就这样迅速安排了,预审科郭科长安排一位比我高两级的师兄作为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搬来了张很古老的办公桌拼在我师兄和另一位警官的办公室侧边,我就开始了我的警察生涯。
我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也许很可能我的首位警察启蒙老师、我的师兄刘哥都记不得了),报道实习后的当天下午,我的师兄即带我到县收容审查所(后来被取消,统一改为看守所),提审一位贩毒人犯(当时还没有称为“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及法律文书上依然还写“人犯XXX”),收容审查所与戒毒所在同一个大院里,我第一次看到了那么多的吸毒戒毒人员在一起。当时心中有的是好奇、也有些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