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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街道办书记涉挪用公款1亿受贿2510万

发布时间:2012-5-22 9:11:21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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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1日,原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在高明受审,面对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510万元两项指控,郑年胜一一辩驳,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但公诉人认为其辩解均不能成立,整个庭审持续了一整天时间。

2010年9月5日,南都独家报道披露了郑年胜涉贪落马一事。不过,在过去的8个多月里,郑年胜案也一波三折。5月17日,与郑一起出事的佛山名镇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张东恺先期出庭受审,而更早前郑的前搭档陈树锋(原任祖庙街道主任)则被不予公诉。“佛山名镇”项目曾经的三位核心主事,自此命运各异。

介绍同学投资名镇

昨日上午10时,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郑年胜被带入高明法院刑庭时,不停地向旁听席张望,即使在坐下时,仍转身往后看了两眼。据了解,有两名郑年胜的家属来到法庭旁听。而公诉人员带来了8大卷材料对郑年胜进行指控,总共七八百页纸。

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控郑年胜挪用公款和受贿两项罪名。公诉人称,2011年5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名镇管委会主任的郑年胜与沿海地产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铁兵(另案处理)合谋,决定将沿海公司与管委会下辖的佛山古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管账户中专项用于征地、动迁、安置等工作的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挪作它用,谋取非法利益。

郑年胜称,他于2010年1月调到祖庙街道工作时,才知道有个名镇项目。从2010年7月开始,因为拆迁,许多拆迁户需要安置,因为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他便找到沿海集团进行投资。郑年胜表示,他与刘铁兵是在新加坡读研究生时的同学,最后沿海集团决定和祖庙街道合作开发名镇项目,约定由沿海集团拿出3亿元来投资,由佛山名镇管委会共管,用于佛山名镇项目的动迁安置。

随后,郑年胜向刘铁兵提出,3亿资金放在共管账户里利息很低,不如拿出来作其它投资,等需要时再拿回来。为了骗取沿海集团的信任,顺利将其中1亿元解除共管,挪出来用,郑年胜和刘铁兵找了个借口,称这3亿资金有可能全部被禅城区政府用于佛山古镇的修缮上,无法用于协议上原定的项目,还不如解除其中1个亿的资金。两个月后,沿海集团答应了这一要求。

主动交代受贿1200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郑年胜3项受贿事实,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10万元。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郑年胜积极帮郑德茂招商引资,随后向对方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2011年2月,调任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郑年胜,以帮忙开发地块为由,先后三次向广东星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仙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同年6月,因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刘铁兵向郑年胜许诺支付410万好处费,并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汇入其指定的账户。

据公诉机关称,郑年胜向郑德茂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是郑年胜在接受纪委调查时主动交代的,当时调查机关并未掌握该单犯罪事实,而由于郑年胜的供述,调查机关根据他的线索才掌握了此案的所有证据。

不过,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郑年胜在昨日的法庭上逐一辩解,称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他说,尽管之前已经供述了所有的犯罪事实,并签字画押,但实际上当时是为了争取一个好的态度,有些事情自己并没做过,但为了争取好的表现,就承认了。他说,自己跟刘铁兵10多年来经常针锋相对,“不要说许诺给我410万元,410块都没有”。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进行到下午6时,除去中午休庭2.5个小时,整个过程持续了5 .5个小时。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郑年胜用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不断重复自己的辩解。而回忆起当时接受纪委调查时的情况,郑年胜一度言语哽咽,称自己备受折腾,“实在是不想哭”。

延伸阅读

郑年胜的翡翠情结

郑年胜在最后的陈述中突然感慨,他说,自己还有两本关于翡翠鉴定和佛山石湾陶艺史的书籍没有完成,如果自己坐牢了,恐怕这些书也就无法出版了,那自己会感觉一切都完了。他称自己并非贪婪之人,“人在世上,无非就是立功、立德、立名”,他更看重“立名”,他说,李白杜甫那个年代,人们可以不知道当时的皇帝是谁,但却记得他们的诗歌。在很早以前,他就立志做个文化官员,甚至在大学的时候,就跟同学们约好,大家毕业一起出来闯荡,到最后,约定30年之后,还是要回归到大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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