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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投诉,为何首选找媒体

<P >本报《星期五·房周刊》在去年推出“南京市商品房住宅设计缺陷”及“南京最受关注住宅通病”评选活动以来,记者就接到了大量的投诉电话,业主多是围绕着各种房屋质量问题、设计缺陷问题,因为与开发商无法协调,而最终选择了找媒体来维权。每年购房者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不少,可为何不到消协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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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当记者把这个问题抛给购房者时,大多数购房者都抱有“通过消协问题也很难处理”的想法。事实上,这些消费者在找媒体投诉之前,多数都已经和开发商进行过协调,但终因各种原因没能协调成功。而消费者协会也主要是以协调为主,因为消协处理这类问题的依据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消协又没有权力强制解决,如果购房者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在“两法”之内,消协最后也只有建议投诉者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了。很多房产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因为起诉需要很长的过程,而且不一定能赢,因此很多消费者又放弃了这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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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很多购房者也对记者坦言,他们找媒体来投诉曝光,一是以为媒体曝光了开发商就会妥协,或者通过曝光达到损坏开发商品牌的目的,一位投诉者这样向记者谈道:“让他们的楼盘卖不出去,我心里的气才会消!”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上,一项关于“您认为消费者维权哪种途径最便捷?”的网上调查中,有约27.4%的消费者选择了找大众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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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许明处长介绍说,在2005年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房产类投诉中,有一部分纠纷得到了完满的解决,然而仍有很多房产纠纷不能很好地调解。因为要解决投诉纠纷这些问题,消协主要是协调、调解为主,而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则是监督,法院判决才有执行力。如果光靠消协单方面的协调,还不能妥善解决所有的纠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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