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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故被烧伤 小伙缺钱医治

  下面是一位23岁的年轻人的求助,他说自己一年多前遭遇车祸,全身多处烧伤。到底情况如何?莞事记者去探访过。

  莞事记者在厚街镇一间单车维修铺见到杨先生时,见到他手部有明显烧伤疤痕,除了手部,杨先生两条腿都有烧伤,触目惊心。

  报料人杨先生:就是天气热的时候,两只脚很辛苦,因为没毛孔,要透气透不出来,好像气球这样,整天绷着。有时候去人家冰箱那里,拿些冰过来,这样敷一下会好受点。

  杨先生说,他被烧伤,是因为2013年1月30日,在厚沙路涌口加油站附近发生的一次交通意外。

  莞事记者陈婉琳: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当时杨先生发生事故的地点。杨先生说他是驾驶一部摩托车,途经这个位置的时候,然后给一部小型的货车撞倒了。杨先生就介绍说,当时一跌倒了,立刻不省人事,昏迷了,直到6天之后才在医院醒来。当时家人就跟他说,因为这次撞击,令到他的摩托车发生燃烧,而令到他的手部和腿部被烧伤。

  报料人杨先生:就是三天时间换一次药,撕下来已经没皮了。没皮撕下来,又流血,又痛苦。

  杨先生住院3个多月,花了13万9千多元,现在还欠医院9万7千多元。虽然警方找到了肇事逃逸的小货车司机,但对方没有承担杨先生的医疗费。

  报料人杨先生:那时我在医院,他都没去探望过我,看一眼都没有,他家里人个个都没理。我自己支付的,借咯,问我家人亲戚朋友借咯。全部算起来,是8万多块。

  杨先生说,自己每个月和妻子一共只有4000多元收入,需要还债和抚养老家两岁多的孩子,生活压力巨大。如今他已经放弃治疗,只能靠修单车微薄的收入养家。

  报料人杨先生:因为有些人过来修车,就不是很方便帮人修,有的要出很大力的,我现在就修不了,没办法修,没什么力气修。

  肇事司机做 “老赖”  判赔18万分文未给

  为了获得赔偿,杨先生在去年底申请了法律援助,将肇事司机告上了法庭。法院今年开庭审理后,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杨先生18万多元,可杨先生说,对方一分钱都没付。

  报料人杨先生:全部都没,全部没, 一点都没有。

  今年5月20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限肇事司机黄某全,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赔偿187544.52元给杨先生,但现在已经6月份,杨先生还没拿到赔偿。莞事记者按照判决书上的提示,和杨先生一起来到肇事司机黄某全居住的厚街镇大塘四巷31号。

  杨先生:有没人啊,开门啊。

  住宅门窗紧闭,杨先生在门外敲了几分钟,都没人出来。周围街坊也说不清,这间房子目前到底有没人住。

  附近街坊: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我都不知道他回来不回来。

  附近街坊:整天都是关门的。

  报料人杨先生:就在还没上法庭的时候,我已经有找他,但是他都是这样,没人在。找了好多次的了,都是一样的。打电话给他儿子,他儿子就说不关他事,电话全部都换了,上次我打了,换了,那个电话打不通了。

  法律界人士表示,杨先生可以向原先的委托律师求助。

  律师钱志秋:原来的律师,原来他是授权委托的,他有向法院交纳委托手续,所以从律师的角度谈,他是责无旁贷。第一就是向原审的做出判决的法院,去开一个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开完这个生效证明之后第二件事情,就是要填一个申请执行表,就是要向人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执行,然后就把这件东西,连同那个判决书一起 送到法院执行局 ,执行局他们将立案,采取法律程序。

  报料人杨先生:现在希望该赔钱的就赔钱,给点钱给我两只脚治好。

  肇事司机先是逃逸,现在又做起了“老赖”。希望法院能帮杨先生讨回公道。

  莞事记者:陈婉琳 刘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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