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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规矩难成方圆 从大学校长交通肇事谈路权
2014年6月12日晨6时许,在浙江省杭州市绕城高速上,一辆小轿车在临近高速出口时突然并线,与其右侧相邻车道上的货车发生碰撞,货车将小轿车推出数十米,车上货物将小轿车淹没,小轿车驾驶者: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先生遇难。这桩悲剧提醒大家,任何一个人在交通行为中,都必须遵守游戏规则(交通法),这是保障安全的基础所在。如果违反,悲剧随时可能发生,无论多么高档的汽车都难以保证人员的安全,能够救命的,唯有守法。别忘了,没规矩难成方圆。
驾驶中的路权
偶尔会看到这样的事:两车剐蹭,双方驾驶者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相互指责。实际上,交通法里有非常明确的关于路权的规定,每位交通参与者,甭管您是驾驶者还是骑车人、行人,都应该遵照执行。谁没按照交通法做,出了事故的话,谁就得承担责任。
在交通法中,关于车辆并线,同样有着明确的规定,并线车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就拿杭州这起事故来说,大货车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拥有路权,小轿车并线,理应让行大货车才对。可小轿车驾驶者不管不顾,鲁莽并线,对大货车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起码从视频看,小轿车驾驶者应该对这起事故负全责。当然,这只是旁观者的议论,有权进行裁判的,唯有当地交通部门。可在生活中,临近路口才想起并线,对它车构成威胁的例子,举不胜举,几乎天天可见,只能说这次比较倒霉,遇到的是一辆货车,如果对方也是小轿车,八成会因为躲闪,猛打方向,人家翻车了,违法者微笑着走了。
这样的“害人者”在路上极为常见,下面这张照片是6月11日下午在北京建国门外大街拍的,那辆逍客原本行驶在最内侧车道,此时它已将车身横过来,横切4条车道后,离开主路,转上三环路。
什么叫路权
路权分为通行权和优先权。通行权指的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比如,开汽车走机动车道,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走路走人行道。
通行权的基本原则是各行其道
优先权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优先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比如,汽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要礼让行人,行人此时拥有优先权;在封闭的公路上,比如快速路或高速路,汽车拥有优先权,行人不能穿行。
辅路机动车进入主路时,主路机动车拥有优先权。
可在咱们的生活中,忽视路权的现象极为普遍。遇到堵车,有的驾驶者耍小聪明,把车开进非机动车道,这样做显然是违反了通行权(见下图)。同样,有的行人喜欢走在非机动车道里,有的骑车人愿意在机动车道里骑行,这些都是违法行为。或许有人听到“违法”两字会很差异,因为上述行为在咱们身边太常见了。常见不等于合法。只不过是因为咱们管理的比较宽松,对这些违法行为基本上无人过问而已。您要是前往管理严格的国家,得倍加小心,违反路权的后果是上法庭。
机动车上比较拥堵,这俩车耐不住,一个开进了非机动车道,一个开上了人行道。
通行权:各行其道是基本原则
道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横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权利在各自的道路内通行。所以说,通行权的基本原则是各行其道,不得任意相互侵犯。您可能会说,这谁不知道呀,3岁小孩都懂。还别说,3岁孩子都懂的事,30岁的大人未必会做。就拿北京二环路来说,整日川流不息,车与车之间几乎没什么空隙,可愣是有人胆敢横跨8条车道,以肉身对抗钢铁之躯。胆识令人佩服,可因此给驾驶者带来的麻烦,实在不少。虽说按照法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而且这10%也是靠保险赔付,可说到底,保险也是车主的钱呀,什么保险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何况,事故处理、伤者就医,再加上汽车的损失,即使一点儿责任也没有,机动车一方其实也损失了很多。
非机动车、行人和机动车,有权利在各自的道路内通行。
画面上的两辆小汽车,侵占了非机动车道。
优先权:谁有优先权谁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