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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合同纠纷案件约定在我们住所地人民法院

作者:王厚忠律师   联系我:company_lawyer@126.com

    古人有句话叫做“以逸待劳”,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由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相信所有人都会认为有心理优势,这就是主场效应,不管能不能最终赢得官司,至少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咱们减少了来回出差的时间和食宿差旅的费用,少了异地他乡的思恋,还有精神和身体的折磨。

    如何未雨绸缪把案件的管辖法院约定在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呢?

    王厚忠律师认为,根据法国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是一般诉讼管辖原则,如果你一签合同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被告,那么,只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即可。

    如果不管什么情况你都想把案件放在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你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对方也知道这个条款,你可以再变通一下,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因为,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王厚忠主任律师提示,这个办法不能单独使用,你还需要在争议解决条款中同时排除协议管辖的约定,否则就不灵光了。

    当然,很多当事人喜欢在合同中协议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他们地处冬害之地,喜欢面南而坐,在合同中容不得你提出异议,这样的情况下,你可以作为的地方就比较有限了,但是,也并非没有一点办法,我们往往可以利用特殊情况进行变通。

    比如,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何变通呢?王厚忠主任律师集十多年的诉讼经验总结得出以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应对之法:

    1、刚才我已经谈过了合同履行地的问题,照做即可;

    2、被告住所地和原告住所地的约定,主要靠我们来选择率先揭竿而起还是憨态可掬来控制了管辖法院花落谁家了;

    3、标的物所在地假如在我们这边,一旦约定如此,除非对方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三要学习愚公移山的精神,否则的话,也会达到我们预想的效果;

    4、关于合同签订地的约定,对方强悍的时候往往写在对方的住所地,我们很多人都望洋兴叹无能为力,而王厚忠律师认为,这样虽然比较麻烦,其实这里还是大有英雄用武之地的。现在的异地交易特别多,利用传真、电子邮件签署合同已经是方便快捷的方式,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合同签约地到底在哪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约定的和实际的签约地不一致,以约定的为准;如果,只是约定了由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没有约定签订地,那么,就以最后签署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如何成为最后的签署地呢?无论是你提供合同版本还是对方提供,都只需要你想方设法让对方先签字盖章,然后你再签署,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王厚忠主任律师认为,法律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圣物,他只是我们的工具,为我们之用,解决我们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使用法律工具出神入化的能工巧匠,将案件雕琢成鬼斧神工之作,你就会发现,这个工具的确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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