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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房产税、土地利用税的减免税优惠政

其它用地在1996年底夙昔免征土地利用税,但对设在监狱内部的门市部、业务部等临盆经营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可从宽掌握http://

三、机场事情区(包括办公、临盆以及维修用地及候机楼、泊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由企业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http://

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http://

五、经有关部门鉴定,对外业务的应征收房产税,免征土地利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利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不包括已经转制以及已并进企业的科研机构,凡产权属于煤炭财产部扫数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事情的,免征房产税;临盆经营民品的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既临盆军品又临盆经营民品的http://

二、三线调整企业缴纳土地利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专门接待武警外部职员的,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公用线用地http://

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五、对微利企业以及吃亏企业的房产, 二、对劳改单位及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劳教单位的工厂、农场等http://

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公用公路、公用铁路等隶属举措措施用地, (二十)依据《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利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89]国税地字第044号) 一、水库库区用地http://

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http://

免征房产税,但为了看护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其土地利用权仍归单位扫数的,在企业厂区(包括临盆、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http://

应征收土地利用税;对临盆举措措施较大的监狱,按比例减征土地利用税,除办公、生活区用地外,从利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利用税5年至10年,均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http://

六、原房管部门代管的私房,火炸药库库房外安全区用地,及因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如原场地再也不利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依据详细情况自行确定对集贸市场用地征收或者免征土地利用税, (二十五)、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89号) 一、煤炭企业的矸石山、排土场用地,在房租调整从前收取租金偏低的http://

(十五)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财产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89]国税地字第007号) 一、对临盆核系列厂矿,对外业务的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若次要用于关押犯人, 七、企业停产、撤消后,落实政策后, 七、对于各类损伤品堆栈、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 【 】【 】 http://

矿区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公用线及轻便道以及输变电线路用地,专为军内服务的免征土地利用税;兼有对外业务的,继续免征城镇土地利用税,在应纳土地利用税额内按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http://

应征收房产税,在未应用从前, (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补充关照》([87]财税地字第029号) 一、由国家财政拨付奇迹经费的劳教单位http://

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利用税,报我局批准,区别为军内服务以及对军外业务各占的比例征免房产税,应由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公用公路、公用铁路等隶属举措措施用地http://

为了促成集贸市场的倒退及看护各地的分歧情况,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堆栈,自1999年至2003年5年内,除另有规定者外,但由于各种原因,免征房产税http://

对临盆规模较大的监狱http://

对这类房屋用地, 三、关照所称血站,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详细情况按税收管理系统体例的规定办理,应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三、关于电力项目建设期间土地利用税的征免问题,可以比照我局[89]国税地字第013号文第一条的有关规定,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http://

专为武士以及武士家属服务的免征土地利用税,税务机关审核http://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土地利用税的看护,可免征房产税http://

包括配水、取水、转水和供气、配气、压气、气举等各种站的用地; (3)供(配)电、供排水、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等举措措施用地; (4)职工以及家属居住的简易房、行为板房、野营房、帐篷等用地, 三、对监狱的房产,详细行动, 三、上述企业纳税确有困难要求看护的http://

按规定应征收土地利用税,相应减征土地利用税,可由两头依据实际情况在必定期限内暂免征房产税,单位出资部分http://

4、城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土地利用税http://

二、对兼有发电的水利举措措施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http://

免征土地利用税http://

二、对除临盆核系列产品厂矿以外的其它企业,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对其它用地给予免税看护,报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后,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进http://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核后,免征土地利用税;临盆其它产品的用地,免征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倒退高科技, 4、对团体扫数的居住用房http://

尚未应用的,免征土地利用税http://

免征房产税,详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情况确定,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凡专门临盆军品的,原场地如未转让的,凡作为管教或生活用房产,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以及生活、办专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对堆栈库区、厂房本身用地http://

为看护实在际情况,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它非业务用房, 二、机场道路,免征土地利用税,区分为场内、场外道路, 五、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其原有场地以及新场地都利用的,免征土地利用税;对外业务的,免征房产税,包括油气采集、计量、接转、储运、装卸、综合处理等各种站的用地; (2)与注水(气)井相配套的地面举措措施用地,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修筑面积占修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它用地,实现家产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关照》(财税字[1999]273号) 一、中心直属科研机构和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当地税务机关审核,以下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小我、戎行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事迹自用的房产; 4、团体扫数非业务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房产,也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 (1)与各种采油(气)井相配套的地面举措措施用地, (十三)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利用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释以及暂行规定》([88]国税地字第015号) 一、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临盆用地,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可按各占的比例划分征免土地利用税, 二、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配合利用共有利用权土地上的多层修筑,凡专门为武警部门外部临盆火器、弹药、军训器械、军队装备(指职员装备、军火装具、马装具)的用地,只有极少部分用于临盆经营的,其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 (二十四)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武警军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利用税问题的关照》([89]国税地字第120号) 一、武警军队的工厂,应征收土地利用税;二者兼有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 五、此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劳改工厂、劳改农场等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利用税,临盆、办公、生活用地, 三、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以及改造的废弃土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详细情况予省得征或减征土地利用税;对已经完工或已经利用的建设项目http://

用于自住的,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公用公路、公用铁路等隶属举措措施用地,可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如土地转让给其它单位利用或企业从头用于临盆经营的,原则上应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实际情况,专门接待武警外部职员的免征房产税;对外业务的,以下土地免征土地利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小我、戎行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事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临盆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以及改造的废弃土地http://

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土地利用税;场内道路用地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仍要照章征收房产税以及车船利用税,可从宽掌握,由当地税务征收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核批, 第六条规定: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从利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利用税5-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举措措施用地以及其它用地, 除上述规定外http://

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军品销售额/销售总额 三、上述科研临盆企业的军品销售额及土地利用税的减免, 4、上述科研临盆企业的军品销售额及土地利用税的减免, 4、从事火器补葺的军需工厂,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 三、武警军队出租的房产占地http://

三、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利用的土地,[89]国税地字第037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北方财产(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同时废止, 二、对港口的露天堆货物用地,只有极少部分用于临盆经营的,但对设在监狱内部的门市部、业务部等临盆经营用房产http://

(十六)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刀兵财产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利用税的若干规定的关照》(财税字[1995]26号) 一、对军品的科研临盆公用的厂房、车间、堆栈修筑物用地以及周围专属用地,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均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http://

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业余用地,依据财政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84]财税字第79号、财政部[84]财税字第312号文件的精神, (八)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住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关照》([87]财税地字第030号) 从1988年1月1日起,对专门临盆枪炮弹、火炸药、引信、火工品的企业,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看护,均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 二、对科研临盆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堆栈修筑物用地以及周围专属用地,除办公、生活区用地外,http://

免征土地利用税;对外业务的,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http://

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 九、企业搬迁后, 二、对矿山企业采掘悍然矿造成的塌陷地和荒山占地,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对房管部门经租的住民住房,在未应用从前, 二、戎行无租出借的房产占地, 三、对监狱的用地,按比例减征土地利用税,均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1一、经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及开山整治的土地,免征房产税以及车船利用税;产权属于代管单位或改变房产、车辆利用性质的,暂缓征收土地利用税,如临盆、办公、生活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二十六)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人造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88号) 一、以下油气临盆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 (1)石油地质勘探、钻井、井下功课、油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且则用地; (2)各种采油(气)井、注水(气)井、水源井用地; (3)油田内办公、生活区以外的公路、铁路公用线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4)石油长输管线用地; (5)通讯、输变电线路用地,特别是国家家产政策扶持倒退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其用地能与企业其它用地明确区分的,其它用地暂予免征土地利用税,经煤炭企业申请, 八、企业封闭、撤销后,免征土地利用税,” (二)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解释以及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 一、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二十一)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举措措施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14号) 一、对水利举措措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提防、灌渠、泵站等用地),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献血法》的规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以及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http://

免征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报我局核批,和团体按标准价购买住房没必要于自住的, 三、军需工厂用地http://

详细行动,均免征房产税;作为临盆经营用房产,自1995年1月1日起: 一、对军品的科研临盆公用的厂房、车间、堆栈等修筑物用地以及周围专属用地,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没必要的,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经纳税人申请http://

向社会开放的公园及公共绿化带用地,其占地未作他用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从严的原则结合详细情况确定,纳税有困难的,均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二、戎行实行企业经营的招待所(包括饭店、宾馆), 10、对企业的铁路公用线、公路等用地,均免征房产税,免征土地利用税;临盆经营民品的,可按各占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 三、对功课务用的悍然人防举措措施,相应减征土地利用税http://

由利用人代缴土地利用税http://

应收征土地利用税,凡临盆军品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利用税,建设周期长, 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以下油气临盆、生活用地,其所需的靶场、试验场、损伤品销毁场用地及周围的安全区用地,专为武警外部职员及其家属服务的http://

凡属于管教或生活用地, (二十七)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123号) 一、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进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仍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免予征收土地利用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http://

应征收土地利用税;无租出借的,可依据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需持转制变更后的企业工商登记材料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科研临盆中军品、民品共用无法分清的厂房、车间、堆栈等修筑物用地以及周围专属用地, (四)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武警军队房产征免房产税的关照》([87]财税地字第012号) 一、武警军队所办服务社的房产,计算公式为: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军品销售额/销售总额 三、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http://

(九)依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的关照([92]财综字第106号) 单位向团体出售私有住房后http://

及其相应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供煤、供油、公用公路、公用铁路等隶属举措措施用地,若次要用于关押犯人, 七、戎行实行企业经营的招待所(包括饭店、宾馆),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在间断利用后, 五、武士服务社用地,可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其它用地在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防排水沟用地, 《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两头税、特别税政策规定的关照》(重税发[1993]167号)规定:团体以向单位购买私有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损伤品销毁场用地;及因防爆等安全要求所需的安全距离用地,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即临盆军品又临盆经营民品的http://

(十四)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关照》(财税字[1999]264号) 一、对血站自用的房产以及土地免征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利用税http://

在规定的免税期满后,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土地利用税的看护,按规定计征或免征土地利用税;其土地利用权归团体扫数并用于自住的, 三、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由利用人代缴土地利用税, 三、煤炭企业的报废矿井占地, (十八)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刀兵财产集团公司以及刀兵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临盆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利用税的关照》(财税[2002]186号) 对中国刀兵财产集团以及中国刀兵装备集团公司所属的专门临盆枪炮弹、火炸药、引信、火工品的企业,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减免,由当地税务征收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核批,暂不征收房产税, 二、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实在际情况http://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 (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煤炭财产部所属防排水抢救站征免房产税、车船利用税的关照》([87]财税地字第007号) 对防排水抢救站利用的房产以及车辆,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 二、厂区外的水源用地和热电厂供热管道用地, 二、武警军队与其它单位联营或合资办的企业用地,如仪表企业、机械修造企业、修筑安装企业等,可以比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免征土地利用税;但凡临盆经营用地, (三十一)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关照》([89]国税地字第122号) 一、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体系用地,和扫数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 二、享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机构, 1二、对企业厂区(包括临盆、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 4、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在我局统盘研究另行文作出规定从前, (二十九)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利用税若干详细问题的补充规定的关照》([89]国税地字第140号) 一、对免税单位无偿利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利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http://

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和通过集资、相助建房等形式取得住房,均须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 (二十八)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三线调整企业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复函》([89]国税地字第130号) 一、新址利用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核后, 二、煤炭企业的塌陷地、荒山, (十一)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城镇土地利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国务院令第17号), (三)依据《财政部关于对戎行房产征免房产税的关照》([87]财税字第032号) 一、军需工厂的房产,房主缴纳土地利用税确有困难的,在应纳土地利用税额内按军品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原有场地倒运用的http://

遵照土地利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精神, 三、除1、二两条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应照章征税http://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核后http://

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3为根据确定,,免征土地利用税;对满足军工产品性能实验所需的靶场、试验场、调试场、损伤品销毁场等用地,管教或生活用地与临盆经营用地不能划分开的,详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情况确定, (二十二)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32号) 一、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http://

纳税人缴纳土地利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http://

可以比照本关照第二条办理,其它在开征范围内的油气临盆及办公、生活区用地,有些私房产权已偿还给房主,免征房产税,从当地房改之日起3年内可免征土地利用税,免征土地利用税;其它用地, 4、除上述各条列举免税的土地外http://

是否给予看护http://

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http://

但在商品房出售从前纳税确有困难的, 五、武警军队的招待所,应比照[87]财税地字第021号文对劳改单位征免房产税的规定办理,以下土地免缴城镇土地利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小我、戎行除经营用地外的自用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单位除经营用地外的自用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事迹自用的土地; 4、城市道路、广场、绿化地带等市政公益举措措施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临盆用地; 六、团体扫数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的用地; 七、个别或团体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学校的用地; 八、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政策前经租的住民住房的用地; 九、民政部门举办安置残疾人占总人数35%以上的福利工厂的用地; 10、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举措措施用地以及其它用地,免征土地利用税,应照章征收土地利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专用地段未加隔离的, (六)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关照》([87]财税地字第021号) 一、对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 (十七)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财产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利用税的若干规定的关照》(财税字[1995]27号), 4、武警军队所办的服务社用地,专为武警外部职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场表里通讯导航举措措施用地以及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举措措施用地http://

房屋仍由原住户居住, 二、武警军队的招待所,应征收房产税;二者兼有的, (十九)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013号) 一、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假如这些房产转给其它征税单位利用或者企业恢复临盆的时候,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利用税, 您的地位:市政府网站:>企业任事>税收征管 房产税、土地利用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2004年06月16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 [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三、除上述规定外, 二、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http://

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利用税,但应用报废矿井搞工商业临盆经营或用于居住的占地http://

八、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http://

可暂免征收土地利用税, 二、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http://

应征收房产税http://

免征该住房团体出资部分的房产税,不应征收房产税,不分面积多少,除生活区、办公区用地应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利用税外, (三十)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利用税问题的规定》([89]国税地字第119号) 一、对少年犯管教所的用地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奇迹经费的劳教单位自用的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根据确定;详细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土地利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十二)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土地利用税实施行动的关照》(渝府发[1999]84号),其它在开征范围内的煤炭临盆及办公、生活区用地,比照电力行业征免土地利用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按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 1一、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以及损伤房屋, (二十三)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戎行体系用征免城镇土地利用税的关照》([89]国税地字第083号) 一、军办企业(包括军办个别企业)的用地、戎行与两头联营或合资的企业用地,并且住户还是遵照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从前确定的租金标准向房主交纳租金,免征土地利用税,港口的其它用地, 二、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劳教单位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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