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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
本报烟台3月11日讯 有问题,找妇联。今天上午,记者在烟台市维护妇女权益座谈会暨维权律师团成立仪式上看到,12名律师正式成为烟台市妇女法律援助团成员。
据了解,该律师团的成立将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在烟台市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援助范围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追索侵权赔偿的诉讼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案件;刑事案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需要予以公证的与妇女个人人身、财产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等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据烟台市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律师团成立后,将在权益部内设立律师接待室,每周五上午为律师团律师接待日,由12名律师团成员轮流值班,负责接待妇女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律师团名单:
高晓燕: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
王明珠: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
原丰香: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闫卓云: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毕志红: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
王可菊: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
李 莉: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
王秀珍: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
曲 雯: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娄守玲: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
郭燕燕: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王美菊: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
记 者 曲是捷 通讯员 陈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