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几年前按揭贷款买的房,由于贷款还没有还完,所以房管证抵押在银行,要近十年后贷款完清后才能拿出来,但几个月前我发现我的购房合同原件弄丢了。由于某种原因,现在一家人的户口也没有过到这套房子来。
我担心购房合同原件被人拾到后会产生不良后果:比如几年后忽然有人声称这房子是他的,并拿出了一些有郊的证件(比如买通了银行保管证件的相关人事等).....所以心中总是笼罩着一层阴影。
请有房地产法律知识的朋友们为我分析一下,我这种遗失了购房合同原件的情况,会有哪些可能的不良后果发生,宜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先行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