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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晚点 深圳律师状告广州铁路

  新快报讯据人民网昨日报道,因客运列车晚点,一位居住在广东深圳的旅客近日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告上了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减少火车票价款20元并书面告知列车晚点原因。

  今年26岁的原告滕琛,是深圳市的一位执业律师。他在起诉书中称,今年2月26日,他乘坐T108次客运列车从深圳始发至北京西,该列车原定全程运行23小时,但实际运行晚点超过56分钟。他认为,列车运行时间乃运输者对旅客的承诺,该承诺是双方缔结运输合同的主要构成要素。现列车无故晚点,侵害了旅客的合法权益,已经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已于近日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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