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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找人“顶包”,会怎么处罚啊~?
谋伪证 三人齐入狱
去年,番禺区南沙港快线发生了一起大货车与小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小客车司机当场死亡。事后,大货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就在办案民警追查逃逸车主的过程中,一名自称是肇事司机的李某出现了。李某交代,事发当天他驾驶的货车与小客车相撞致其起火燃烧,在灭火未果的情况下弃车逃逸。然而,在讯问过程中,李某显得神情特别紧张,特别是民警在询问他事故发生的经过时,总是左顾右盼,说话颠三倒四,并且对事故情况的叙述更是前言不搭后语。李某这种反常的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过反复讯问,李某依旧坚称其就是大货车的司机。
为查明事实的真相,办案民警决定对李某采取攻心战术,并加大了对其的审讯力度。经过突审、细致的甄别和耐心的说服教育,李某终于交代了车主徐某为逃避责任,如何让自己“顶包”的详细经过。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过亲属范某找来其员工李某,以给李五万元和支付李在被羁押期间的工资为诱,指使李某“顶包”。最终,徐某、李某、范某三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交通肇事找女友“顶包”
不久后,在禺山西路沙头街也发生了一起“顶包案”。方某驾驶一辆小客车,当行至南双玉村路段时,碰撞到同向前方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致电动自行车司机当场死亡。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方某立即电话通知已怀有身孕的女友韩某报警并到现场顶替。
韩某对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自述,其本人驾驶小客车发生事故。尽管韩某的陈述与初步掌握的情况基本相符,但细心的民警发现韩某睡眼蒙松,神情淡然,不像是刚发生事故的肇事者。然而,韩某不但坚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而且还以自己怀有身孕为由,在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了取保候审。正当韩某自以为蒙混过关,放松心理戒备的时候,办案民警对韩某进行了突审,在强大的攻心政策和法律震慑下,韩某终于如实交待其“顶包”的事实。
交警表示,这些所谓的“替罪羊”多为肇事者的亲朋好友,为了所谓的义气、亲情,甘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然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这种行为所承担的后果却毫不知情。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顶包”这个烫手山芋千万接不得。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不仅严重干扰警方公正执法,增加民警的办案难度,还会导致处罚更加严重,累及亲友。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肇事者与顶替者预谋向交警部门提供虚假口供,甚至作伪证的,也会因此触犯刑法对妨碍作证罪的相关规定。为别人“顶包”或做假证,情节严重的,交警将以涉嫌包庇罪和伪证罪移送检察机关;情节较轻的,也将依法报批行政拘留。对于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事故,“顶包”者更是难脱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