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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产能过户吗?·金华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张永胜)“我的父母都是农村户口,生前在老家建造了房子,父母去世后,子女想把父母生前造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知道是否可以。”昨天,市区一庄姓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3186110咨询。

????庄先生说,他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之前户口也在农村,后因为升学与工作,相继把户口迁出,目前都是居民户口。父母去年去世后,他们考虑将原先父母建造的房子办理过户手续。“有人说行,有人说不能办。”庄先生说,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对于房产证的过户问题,土地证的过户是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这类房产的土地证可以过户,那么房产证按规定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类似房产的土地证过户手续好像无法办理,因此也没法办理类似房产的过户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办证中心郭姓工作人员答复,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该土地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庄姓市民的兄弟姐妹都是居民户口,只可以继续使用该房产,但不能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如果其兄弟姐妹当中有人是农村户口,且户口在其父母原先户口所在村内,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请相关土地审批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同意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相关律师表示,目前我市一些农村旧村改造力度较大,而一些居民户口的市民也看中了这一变化,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宅基地或者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私下交易的情况。实际上,目前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买卖行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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