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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求媒体就安徽“小偷村”事件公开道歉

质疑枞阳“小偷村” 律师叫板《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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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报讯 (见习记者 赵华光 解亮) 针对前期上海《新民周刊》引发的“小偷村”报道事件,3月12日安徽枞阳籍律师方爱国正式向上海《新民周刊》发律师函,在函中提出十点质疑,要求《新民周刊》公开道歉并赔偿村民损失。

  昨日,方律师表示,《新民周刊》2月22日刊登名为“揭开皖北小偷村内幕:村民笑贫不笑偷征战各地”的报道,经本人初步调查后,严重失实。该周刊在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尚未对横山村和育才村店上队进行彻查定论的情况下,妄下结论冠以“小偷村”的帽子,给两村及枞阳县造成恶劣的影响和不可估量的名誉损失。特别是给枞阳外出民工,以及即将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带来莫名的歧视,此行为已构成侵权。在律师函中,方律师就《新民周刊》的该篇报道的多处“硬伤”提出了十点质疑,并依据法律规定,责令该周刊立即停止侵害,要求其在近期的《新民周刊》以及国家级媒体上向所有枞阳县横埠镇横山村及育才村的全体村民道歉,赔偿损失。目前,他正等待对方的回复,如对方没有任何反应,他将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依法在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律师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一些在外务工人员、上学的村民主动与他取得了联系,并提供证据。他表示,自己有足够信心为枞阳人民讨回公道。

  附:律师函

新民周刊社:

  2006年2月22日贵周刊刊登的一篇名为“揭开皖北小偷村内幕:村民笑贫不笑偷征战各地”的报道,在全国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此文发表后,全国各大网站、报纸、杂志相继转载、发表评论。近段时间以来,枞阳外出民工以及即将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受到莫名的歧视,极大伤害了枞阳人民的声誉!

  作为一名枞阳籍执业律师、我怀着一种愤怒的心情仔细阅读了此文,现提出以下质疑:

  一:此文标题为“揭开皖北小偷村内幕:村民笑贫不笑偷征战各地”,试问:贵周刊给横山村和育才村冠以小偷村的事实依据是什么呢?是你们记者从网上下载的几页关于横埠镇人在外盗窃的数据吗?还是道听途说?还是相关部门已经调查得出结论横山村和育才村村民都是小偷?

  二:文中“他们自南而北一路‘征战’温州、杭州,然后直切上海、苏州,再‘转战’无锡、张家港、南京,等到再折回家乡时,几乎个个都是收获丰盈。”,试问你们又是从何得知的呢?

  三:文中“在打听至枞阳的班次时,得到的回答是:‘噢,就是那个出小偷的地方啊!’”你们能提供录音资料吗?

  四:文中与记者一道同行的三位枞阳农民工道听途说的话能证实横山村和育才村盛产小偷吗?新闻报道能以道听途说为依据吗?

  五:文中:“宾馆的前台小姐再三提醒晚上睡觉要关好门窗”体现了枞阳人的热情好客、关心客人的安全,能说明横埠人溜门有一套吗?在全国各地的火车、飞机上乘务人员都会有此提醒,能说明什么呢?

  六:文中关于记者与一手机店老板娘的对话能提供录音资料吗?没有公安机关的证实,与她的对话能说明横埠多条“销赃暗道”吗?

  七:文中使用了“有人透露、传说、一个比较通行的说法、一位知情者说”等词语,这些词语能作为新闻报道的依据吗?我也听说这篇报道是一篇闭门造车的新闻报道,这样行吗?

  八:文中“横埠镇派出所指导员左正好说:‘有反映一个村有好几百人有摸分嫌疑’”,这样的话能证实小偷村的说法吗?其提供的情况也只是听说、有人反映。没有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仅凭一指导员的话就能证实传闻了吗?

  九:文中说好多村民家都盖起了楼房,甚至还买了轿车。这能说明这些村民都是“摸分”的吗?中国的农民都富裕了,都有“摸分”嫌疑吗?

  十:文中记者说到横山村和育才村是“深入贼窝”,不知他在那里看到几个贼?有几个人被偷?他被偷了吗?最了解当地情况的两位村书记证实了他的说法了吗?一个村有几个人涉嫌盗窃,这个村就叫“小偷村”了么?那中国有很多因盗窃被判刑的人,能叫我们伟大的祖国“小偷国”吗?

  故我认为此文严重失实,既违背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要求;也违背法律关于名誉侵权的法律规定。贵周刊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尚未对横山村和育才村店上队进行彻查定论的情况下,贵周刊就盖棺定论、妄下结论,给两村冠以“小偷村”的贼帽,给横山村和育才村以及枞阳县造成恶劣的不可估量的名誉损失,已构成侵权。为此我依据法律规定,责令贵周刊立即停止侵害并在近期的《新民周刊》、《南方周末》、新浪网、搜狐网向所有枞阳县横埠镇横山村及育才村的全体村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我方保留诉讼的权利,特此函告。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

       方爱国律师

    二00六年三月十二日

  本报自3月2日起,针对《新民周刊》的错误报道,连续发表了“我们不是小偷村”、“小偷村报道激怒横埠父老兄弟”、“省长关注‘小偷村’”等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上热评如潮,点击屡创新高。昨天,家乡兄弟媒体《新安晚报》加盟抨击《新民周刊》,我们表示衷心的欢迎!

  维护安徽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省委书记郭金龙说:“要让安徽人以自己的家乡为骄傲”,省长王金山说:“我最看不起看不起农民的人”。两位领导同志的话,清楚地表明:作为正在崛起的江淮大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值得人们引以自豪的;作为正在努力改变家乡面貌的广大农民兄弟,他们的勤劳、淳朴,是值得人们尊重和敬佩的。任何偏离这种轨迹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也是没有任何市场的。

  维护安徽形象,并非护短。我们一向认为,任何地区,包括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都难免存在一些弊端或陋习,但这只能是个别的、暂时的,决不能以偏概全,只见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横埠镇明明是全国重点镇,非要给它戴上“小偷村”的恶名,实在令人愤慨!

  我们与《新民周刊》个别记者之间的争论,并不是什么“地区之争”。作为融入“长三角”的安徽省,我们与兄弟省市的利益是共同的,优势互补,一荣俱荣,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我们所争议的焦点是:作为新闻工作者,是否要以大局为重?是否要客观真实?是否要恪守职业道德?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鲍平

枞阳警方加紧调查

“小偷村”事件

  市场报讯(记者 周德胤) 近日,本报和《新安晚报》相继推出调查“我们不是‘小偷村’”、“质疑《新民周刊》的系列报道”,引起省内有关部门和各界群众的广泛关注。昨晚,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枞阳县公安局负责人。

  枞阳县公安局曹局长和负责对“小偷村”事件进行调查的张副局长均表示,目前调查仍在紧张进行中,但至今仍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和迹象表明“小偷村”的存在。同时,两位负责人还表示,将尽早完成对此事的全面调查。(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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