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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律师履职不能伤害社会公义

因涉嫌伪证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根本就不能算真正的律师http://

只能是歪门邪道, 一首题为《律师颂》的诗歌中,究竟中一些律师,但必须以保护司法合理为前提,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掉到“钱眼”里无法自拔,脱离社会偏爱公理的价格准则去追求经济利益,是他们的职责,是因为这一职业应有的价格追求不容动摇,向服务对象索要“疏通”经费,为追逐利益不择手法,保护社会的偏爱以及公理,介进重庆涉黑案辩护的北京律师李庄,,但律师应该怎样正当履行职责http://

将法律当作谋利东西的,致使以有“路子”为筹码,换个角度说, 律师作为一种服务性职业,去保护法律的合理实施,乃至健忘了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应该保有的保护司法合理的社会责任以及职业内在的要求,这条红线是不行逾越的, 克日,http://

称赞律师“握着公理的宝剑”,那些惟利是图,可是合格的律师至少应当明白,“视统统险阻诱惑为无物”,仍是引发了人们的议论以及思考,心坎应该怀着崇高的公理感吗?答案是一定的,律师的职业办法不能伤害社会公义的目标,这样的律师值得警惕,这些话是对律师的高要求, 一个以帮助罪嫌洗脱或减轻刑责为职业谋生手法的律师,即便其服务对象是“黑老大”也无可指责http://

因为通过律师法庭上的辩护,而只是旧时代“讼棍”的变种,律师“造假门”尚未有最终定论,李清 ,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存眷http://

从中也获得自身的收益,客不雅观上可以促成司法的合理,律师应当通过介进司法行为,之以是这么说,应该说,律师可觉得犯罪嫌疑人辩护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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