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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案例分析。
分类:法律 2012-07-01
刑事侦查,案例分析。 50
(二)1994年12月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接到中南工业大学保卫科报案:该校发生一起杀人案,居住在西区左家垅家属区的林育潭教授、林夫人高菊贞及其岳母杨观谦被杀。接报后,长沙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派员出场,对此案进行侦查。
现场位于中南工业大学家属区的教授楼301室,该室为三室一厅居室,坐北朝南,中门客厅,南面当阳的是卧室,北面是厨房和一间为死者高菊贞生前开诊所用的产房,屋内东西被翻动,且扔得满屋皆是。南面靠东是林教授的卧室,林的尸体在此间地上,周身被棉絮盖着,口中塞有一团乱报纸,并被绳子捆着。身上有暗红色尸斑,尸僵已全部缓解,左右手背面均有皮下出血,前额正中及后脑被砸伤,创口深达颅骨,左肩被挫伤共有伤痕22处,均为钝器所伤,此屋东西同样被大面积翻动。林妻高菊贞侧面卧于北面厨房内的地面上,屋内有大量搏斗的痕迹,身上被捂了床棉絮,手脚均被紧紧捆住,被钝器击伤10多处的头上还包了一件衬衣,其尸斑呈暗红色,尸体已开始腐烂。高母杨观谦侧卧于南面靠东间卧室的床上,头上被包了块枕巾并用绳子捆住,两手被交叉捆绑着用皮带连接在床架上,两脚踏地,颈部有掐伤。据尸检认为,林、高系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且口鼻被堵窒息而死。杨观谦系被人掐住颈部窒息死亡,死亡时间约为一个星期左右。现场勘查发现三枚清晰指纹,及几个足印。这些足印,一为鞋印、一为袜印,鞋印长为26.5公分,袜印长为24公分,前掌宽9公分。高菊贞的一本看病所用的收据封面上留有红圆珠笔写的“不义之财,收得太多”。现场清点时在高家厕所下水道内打捞出一双袜子。在厨房内水池盖板下面发现一根33公分长4.4公斤重的“U”型槽钢。这根槽钢用封箱透明胶和报纸包扎过,上面沾有大量血迹。经检验,所用报纸是10月23日《湖南日报》的一部分。案犯作案中用到的其它工具如钳子、绳子等系死者家中之物。死者家中许多贵重电器均未搬动。
通过现场访问,了解到以下情况:(1)据林教授子女反映,槽钢不是被害人家中之物。案犯是否抢走现金、财物尚不清楚。(2)林家与人为善,没有明显的仇敌。
回答:1、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2、此案可运用哪些侦查措施,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