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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的处罚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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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具体意思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犯刑讯逼供罪的,根据具体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要从重处罚。

  根据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 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罪是说,刑讯逼供致人重伤的比一般的故意伤害罪的判刑要重,即使刑讯逼供的手段致人重伤跟一般其他的行为致人重伤的程度一样也会从重处罚,如果刑讯逼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石家庄刑事辩护律师点评:

关于刑事辩护等刑法问题特点,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对广大公民来说,了解这方面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同样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刑事辩护关系到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社会的安全和公正,熟悉刑事辩护知识和法律规则,是广大公民在刑事诉讼中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

石家庄律师魏建恒简介:

魏建恒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河北美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民事纠纷(房产、婚姻、继承)、劳动关系、刑事业务、仲裁业务等各类诉讼业务及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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