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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通事故律师袁朝阳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

我们受被告人王XX家属的委托,受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出庭为王XX辩护。首先我们对受害人因不慎遇难身亡表示哀悼,并向他的家属表示慰问。现综合本案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本案事实部分。

对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持异议。

二、本案量刑部分

1、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针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已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共赔偿被害人家属10万元,被害人家属已谅解并请求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第505条: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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