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成功案例 >

谁有关于不同消费观的故事,除了中国美国老太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10-10-12

一个中国老太太和一个美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中国老太太说:“我攒够了30年的钱,晚年终于买了一套大房子。”美国老太太说:“我住了30年的大房子,临终前终于还清了全部贷款。”这个故事在上世纪末广为流传,有的版本说老太太不是在天堂,而是人间相遇拉家常说的话。故事包含的意思很明显:中国人观念落后,不懂得超前消费贷款买大房子享受。一位研究房产市场走向的学者认为,中国城市居民这些年超越经济实力大量买房和买大房,与此类宣传有很大关系。中国人被“美国老太太”忽悠了。
当下中国的房产市场出现四种景观:一是拥有私房者达到76%。美国是68%,英国67%,德国42%;二是房子越做越大,许多新房面积比发达国家普通市民的住房宽得多,想买小房买不到;三是买房者91%用按揭,按揭人群中31%的人月供占其收入50%以上,越过公认的警戒线,被称为“房奴”;四是房价居高不下,又大又贵的房子使无房者处于两难境地,不买吧,左邻右舍大多都买了,而且房价上扬推动租价上涨;买吧,只能加入新的“房奴”队伍中。  


  面对当前中国严峻的房产形势,我想知道,当初讲“老太太买房故事”的人到哪里去了?他现在怎么看中国的房市? 

当然,把中国目前房市问题都归咎于一个故事,或者讲故事的人,肯定不符合事实,也不公平。实际情况是,当时中国老百姓手里多少有些积蓄,而住房条件普遍很差,急于改善。在那样的大环境里,即使没有老太太买房的故事,也会有别的故事或者说法,论证按揭买房的正确性。但我认为,制造或者转述此故事的人,还是有一定责任的。 


  改革开放后,国人十分重视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信息,凡是能模仿的事物都很快加以模仿,尤其是消费方面巴不得马上与国际接轨。但是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到国外去看,去了的人也未必了解整体情况。 


  在这种背景下,首先讲述“老太太买房故事”者,理应告诉人们:富裕的美国,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故事中老太太一样贷款买私房,也有不少人像“中国老太太”一样攒钱买房,甚至攒了钱也不买房而是租房。至于住房面积,发达和中等发达国家城市普通百姓也不追求宽敞,韩国城市里面积小于59平方米的小型住宅达到40%,日本普通人家的住房面积,大都是六七十平方米;而德国前总理施罗德,为了省租金,租住两室的公寓,女儿来了就加一个床,一间房睡三个人。比德国、日本和韩国穷得多的中国,现在城市里造的新房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型都算是小的,动辄100多平方米,没有钱节衣缩食借巨债购买,这是多么荒谬的事!

 “老太太买房的故事”首创者和转述者,对上述信息是不了解还是知道了故意隐瞒?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以上信息与买房故事一样广为传播,中国人买房时就会多一份理智,中国城市房情或许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值得忧虑的是,类似的片面性信息不只是住房,还有医疗卫生、教育、社会风气等方面。去了趟国外的人,回来就喜欢在报章上大谈见闻大讲故事,动辄人家怎么样,动辄发达国家如何如何。这些故事很多是夸大和失真的,即使是亲眼所见,也往往是“片面和局部的”。有鉴于此,接受信息和听故事的人要以自己的理性加以分析,千万不能盲从,盲目模仿造成的苦果只能由自己去品尝。

追问: 除了老太太买房,要其他的关于不同消费观的故事 回答: 中外经济思想史上存在三种消费观——节俭消费观、侈糜消费观和适度消费观。节俭消费观和侈糜消费观具有合理因素和积极作用,也存在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适度消费观既汲取了前两种消费观的合理营养,又摒弃了其中的不合理因素,是我们应该坚持奉行的消费观。
  节俭消费观就是主张人们在消费时应最大限度地节约物质财富,减少甚至杜绝浪费的一种消费观。这是人类历史上形成最早、影响最深、历时最长的一种消费观。可以说,自人类产生到时至今日,这种消费观都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地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侈糜消费观这是一种与节俭消费观完全对立的消费观,它主张消费者大量地、无节制地占有和消耗物质财富,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和欲望。 从短期看,在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给,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生产而是消费的条件下,奢侈消费对经济发展,尤其是对扩大就业不无益处,但从长期看,它所产生的弊端相当巨大,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侈糜消费观是一种既有积极因素又有消极因素的消费观,是一种消极因素大于积极因素的消费观,因而它不可能成为我们信奉的消费观。 追问: 我是要一个故事,请你帮个忙 回答: 某先生的女儿在2005年考上省内的一所大学,女儿要求每月生活费不少于600元,对此要求父母也只能勉强能够承受。父母本是工薪阶层,家庭年收入约24000元,还要承担医保、住房公积金、集资建房和赡养一位没有退休金母亲的费用。然而,女儿每月仍会以各种理由继续向家里要600-1000元不等的开销。加上时常购买一些大件物品,花销更大。就在开学之初,在女儿的要求下,这位父亲花1400元为其买了一部手机。女儿并没有就此满足,不顾及家庭承受能力,要求第二年购买电脑。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