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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变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就差池受害人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医疗机构仍应当对患者身体受到的伤害承担医疗过错致人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患者身体因医疗机构的不对办法受到了伤害,该条规定并没有免除其遵照《民法公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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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经过鉴定医疗机构的办法不构成医疗事变的,应当相识为,不能因为医疗机构的不对办法不构成医疗事变, 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变的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提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不属于医疗事变的, 因此,,已经超出了作为处理医疗事变特别规定的《条例》的调整范围,不构成医疗事变的,可是,当然不能作为医疗事变举行处理http://
对因医疗事变以外的其它医疗办法引起的医疗纠纷,《条例》是处理医疗事变的特别规定,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规定,医疗机构不能遵照《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变,而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的应遵照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举行处理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