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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裕章故意杀妻案律师办案手记(11)医讼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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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裕章故意杀妻案律师办案手记(11)医讼之媒体报道 (2010-05-25 17:14:34)
标签: 杂谈 分类: 办案手记
深圳文裕章拔管"杀"妻案再审 封存病历被篡改?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昨天(
上述结论是经由胡菁的家属提出申请,由湖北一家司法鉴定所作出的。
法庭审理后认为,法庭尚未对文裕章案作出判决,尚未确定如何处置他对胡菁继承权与对子女的监护权,因此无法确定本案的权利申诉人。原告方的组成
虽然最终法官裁定中止案件审理,但原告与被告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初步辩论。
庭审开始,原告方阐述了自己的索赔要求: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赔偿胡菁的丧葬费、死亡赔偿费、对原告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费共计35万余元,同时保留追回胡菁医疗费的权利。
原告方展示了他们的索赔证据:一份由湖北诚信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的法医鉴定,鉴定书最终认为,深圳市二院对胡菁的诊疗存在过错,这种过错与胡菁的死亡存在关联。原告律师朗读并解释了这份鉴定书,他称,
原告方律师说,市二院
原告律师说,并不是只有一种方法才能诊断出脑源性疾病。使用腰椎穿刺,不需搬动患者身体,就可作出诊断。胡菁的脑部存在淤血,压迫呼吸中枢,致使她无法自主呼吸,然而二院没有对胡菁实施脑部治疗,反而多次对患者家属称,胡菁基本没有痊愈希望,致使文裕章
深圳市二院医务科的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到庭,他们没有出示相关证据,只是表达了观点,并与原告方展开了辩论。
庭审中法官曾建议原告等到文裕章拔管案宣判后,再决定是否要向市二院索赔,如果胡家对文裕章
■辩论焦点
胡菁母亲为原告是否适合?
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胡菁的母亲肖女士作为原告
法医鉴定书是否有效?
被告方代理人认为,法医鉴定书是由原告方单方申请,鉴定事项却与双方有关,鉴定机构的选择,需经双方同意。因此,他们申请重新做鉴定。
原告方律师认为,参与鉴定的是武汉大学法医专家,极具权威性。如果被告认为鉴定有问题,需提出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原告方律师还认为,被告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按照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疗事故鉴定时应由医方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原告方没有举证责任。
封存的病历是否被篡改?
昨天在法庭上,法官要求查阅胡菁的病历,当封存在档案袋中的病历被被告方呈交上去时,封存见证人之一、胡菁姐姐胡蓓表示,她当初写在封条上的签名有异状,怀疑封存的档案袋曾被人打开过。法官表示,档案袋是否被打开过,需做笔迹鉴定。
胡家提交的证据是否有效?
胡家昨天向法庭提交了多项证据,包括胡菁案的证人证言等材料,这些都复印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然而其中一些却没有这些机关的公章,被告的代理人据此质疑材料的真实性,原告律师表示,所有的材料都要盖上公章有难度。
(编辑: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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