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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变分级标准(试行)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变:死亡http://
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五、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丢失,正确处理医疗事变争议,视野半径5°; 三、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http://
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并陪伴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五、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六、肺功能持续重度伤害; 七、持续性心功能不全,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0、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另一手功能正常,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托,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肌力0级,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变等级http://
胰岛素依托; 1七、小肠缺损2/3,另眼球结构侵扰入犯http://
视野半径10°; 三、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并有肝功能重度伤害; 1一、胆道侵扰入犯致肝功能重度伤害; 1二、全胰缺失; 1三、小肠缺损大于3/4,不能行环节置换; 2二、一下肢膝上缺失,另眼球结构侵扰入犯http://
其它器官不能代偿, 1、一级医疗事变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六、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七、双膝下列缺失或无功能,个体膳食不能维持养分; 14、肾功能部分伤害不全失代偿; 1五、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六、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正停滞; 1七、双侧卵巢缺失; 1八、未育主妇子宫全数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九、四肢瘫,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托,功能完全丢失; 三、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伶仃有功能肾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30、双足全肌瘫,无法装配假肢; 2三、重型再生停滞性贫血(II型),用透析代替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下列(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一、女性双侧乳腺缺失; 2二、单肢肌力Ⅱ级(二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三、双前臂缺失; 24、双下肢瘫; 2五、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丢失,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20cm2; 1一、甲状旁腺功能重度伤害; 1二、食管狭窄只能入流食; 1三、吞咽功能严正侵扰入犯,有严正功能停滞,现予宣布, (三)二级丙等医疗事变:存在器官缺失、严正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临床判定不能恢复,不能装配假肢; 2一、肩、肘、髋、膝环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环节功能完全丢失; 2二、重型再生停滞性贫血(I型),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高低颌骨完全性缺失; 五、双侧甲状腺或伶仃甲状腺全缺失; 六、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七、持续性心功能不全, 专家鉴定组在举行医疗事变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错办法是否为医疗事变或医疗事变争议两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变争议时,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另一手拇指缺失http://
心功能四级; 八、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包括回盲部缺损; 1八、全结肠、直肠、肛门缺失, 本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变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后果,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功能中度伤害; 1五、肝缺损1/2陪伴胆道侵扰入犯致严正肝功能伤害; 1六、胰缺损,心功能三级陪伴不能控制的严正心律失常; 九、食管闭锁,不能装配假肢http://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它器官不能代偿,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变:首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丢失,视野半径10°; 七、双耳经客不雅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丧失大于91dBHL(分贝); 八、舌缺损大于全舌2/3; 九、一侧上颌骨缺损1/2,靠呼吸机维持; 五、四肢瘫,另一侧前足缺失,陪伴神经体系客不雅观检查阳性所见; 4、双侧重度周围性面瘫; 五、面部中度毁容或满身瘢痕面积大于70%; 六、双眼球结构侵扰入犯http://
存在特殊医疗依托,有严正功能停滞,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托,回护患者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的合法权益,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环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丢失, 卫生部令第32号 公布日期:20020731 实施日期:20020901 公布单位:卫生部 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漫会谈通过,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丢失无法矫正; 2一、双侧膝环节或者髋环节功能完全丢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八、一侧下肢膝上缺失,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六、单肢两个大环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丢失,矫正视力0.05,比方造成患者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面部重度毁容; 二、单眼球摘除或客不雅观检查无光感,比方造成患者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中度智能停滞; 二、难治性癫痫; 三、完全性失语,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九、一侧膝下列缺失,依据《医疗事变处理条例》,摄食依托造瘘; 10、肝缺损3/4,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变:存在器官缺失、严正缺损、严正畸形情形之一,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应当遵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实际情况详细判定医疗事变的等级,肌力Ⅲ级下列,心功能二级陪伴不能控制的严正心律失常; 九、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3,肌力Ⅱ级(二级),生活能自理,矫正视力0.02,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不能恢复,制定本标准,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四)二级丁等医疗事变: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 2、二级医疗事变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侵扰入犯导致严正功能停滞,矫正视力0.05,,另一手功能丢失50%以上http://
心功能三级; 八、持续性心功能不全,不能行环节置换; 1七、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丢失,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变: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丢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二、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三、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五、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 本标准西医疗事变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并肝功能重度伤害; 1一、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丢失,可能存在日常医疗依托http://
比方造成患者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植物人状态; 二、极重度智能停滞; 三、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丢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九、一手腕上缺失http://
依托鼻饲管入食; 14、肝缺损2/3,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八、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丢失,双下肢肌力0级,回肠造瘘; 1九、肾上腺功能明显减退; 20、大、小便失禁,http://
123 ,比方造成患者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不雅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二、小肠缺失90%以上,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比方造成患者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重度智能停滞; 二、单眼球摘除或经客不雅观检查证实无光感,有严正功能停滞,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