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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工程XX合同 送审人:XXX 一、合同基本情况: 上列合同业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上述合同中对我国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部分、核心部分均做出了明确的约定,明确具体。 二、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略 三、审查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 四、建议: 1、劳务部分由劳务公司承揽是今后的发展趋势,目前与我们公司所合作的劳务公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大都是由以前与我们长期合作的民工队组建成立,从劳动法的角度,这些劳务公司均具有备独立用工的主体资格,但大都没有专业劳务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经济抗风险能力不强。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劳务公司对民事赔偿无力承担时,我们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我们与这样的劳务公司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时时指导和提醒他们加强管理,特别是劳动用工和工程质量方面,防止事故(包括工伤、工程质量)的发生。 2、对争议管辖权作出明确约定,如诉讼则可约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约定仲裁管辖可约定由成都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和诉讼管辖的选择应当明确,二者只能择其一,如约定不明确则不能提请仲裁,只能提起诉讼。 3、 对涉及公司工程管理方面(特别合同的签订)常见的法律问题,我们将逐步以法律咨询等形式公布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也可以登录我们的网址。 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拟出系列常见问题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站上,敬请关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可及时通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汇同解决。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0八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