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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
咨询内容: 我和老公都属于北京市户口,属于第一次购房,购房地点属于北京市郊区。 已经与售楼处销售沟通了解,先认购,交一部分押金,然后拿我们资料去审核,如果通过能有购房的资格,我们就可以签合同,然后签合同当天他们售楼处的可以帮忙找代理办公积金的人,说是就是我们家那边公基金管理的人,然后代办贷款 问题1:那如果这按照以上的流程,我们就等于要先签了购房合同,交了交首付,然后才办公积金,万一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问题2:我们试图问销售,我们是否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比如万一贷款批不下来,就取消购买,还给我们首付款,这样的,但是他们说不能签补充条款说他们合同是建委备档的意思就是不能轻易更改的,这种说法合理吗? 推荐答案: 1、针对第一个问题,你们可以跟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如果公积金贷款无法审批成功,你们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售楼人员的说法是错误的,任何合同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补充协议与合同一样都受法律保护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更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