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媒体报道 >

云南日报旗下媒体大篇幅报道北海律师维权案件

正文 字体大小: 中

云南日报旗下媒体大篇幅报道北海律师维权案件 (2011-11-07 19:16:43)

标签: 云南日报 春城晚报 北海 律师 维权 杂谈 分类: 媒体报道

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云南日报旗下媒体大篇幅报道北海律师维权案件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律师参 与北海律师维 权案始末



杨名跨律师(右)和曾维昶律师回忆维权经历 实习生 常恩豪 摄

    人物

    杨名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曾维昶: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是一出大戏,正如很多人所言,整个过程丝毫不亚于电影电视上的法庭大片。”

    “该案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必定载入史册,它是律师大规模自发维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

    11月4日,持续21天的北海律师维权案件终于完成庭审。这桩被律师界称为“历史性审判”的案件,先后有全国20余名律师介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杨名跨、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维昶就是其中的两位。

    昨天,风尘仆仆赶回昆明的两位律师笑言:“比电影精彩多了!”

    曾维昶认为,这一案件的社会围观、法律人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则认为:众多律师的集体参与更说明了它的社会历史意义远远超过了李庄案。

    被告庭上纠结 称“不需要律师辩护”

    杨名跨与曾维昶律师都是来自云南的律师。两位从业经历十多年。“辩方意见不予采纳”成了包括他们两位在内的许多刑辩律师看到的刑事裁判文书中最多的字眼,加之刑辩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杨名跨和曾维昶与自己的同行在最近几年接的民事案子相对增多了,而刑案在减少。

    这次历经近4个月的北海律师维权案,让两位云南律师再次经历了“欣喜、愤怒、悲伤、无奈还有自豪”。

    曾维昶说,北海案引发的社会围观、对法律人的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认为“北海司法机关无视法律,是中国司法史上罕见的标本”,众多律师集体参与,使案件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过李庄案。

    “北海案”起因

    “北海维权”的起因,是一起命案。据警方对这起命案的表述是: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西钦州籍男子裴金德等人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争执并打架。裴金德的朋友裴日红喊来同村青年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助阵,双方有肢体冲突。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跑,裴贵、杨炳祺、裴日红、黄子富4人追上黄焕海继续对其殴打,并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开到水产码头。不久,裴金德也搭乘摩托车赶到码头,并再次指使同伙对黄焕海进行殴打,直至黄焕海死亡。他们将黄焕海的尸体抛下海后离开。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