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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期:离婚纠纷一案

离婚纠纷一案模拟法庭剧本

 第一幕  庭前准备和正式开庭

 

书记员1: 请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1: 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2是否到庭?

原告2: 到庭。

书记员1: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到庭。

书记员1:被告3是否到庭?

被告3: 到庭。

书记员1: 委托代理人C、D是否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C、D: 到庭。

书记员1: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书记员1:现在请审判人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长4: 请坐下!

书记员1: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可以开庭!

审判长4: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2:2,女,1974年4月25日生,汉族,湘南市人,湘南清园区小学教师,住清园区荷花园小区20栋3单元601室。

审判长4: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原告委托代理人A、B,湖南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4: 被告的基本情况?

被告3: 梁晓峰,男,1970年10月1日生,汉族,湘南市人,湘南市德胜科技有限公司雇员,住址同上。

审判长4: 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C、D: 被告委托代理人C、D,湘潭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4: 原告对被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2: 没有。

审判长4: 被告对原告的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3: 没有。

审判长4: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4: 湘南市清园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2诉被告3离婚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本案

湘南市清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员4担任审判长,审判员6、审判员7组成合议庭,书记员1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

审判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审判长4: 原告?

原告2: 我要求公开审理,我要让在场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人有多么无耻!

审判长4: 被告?

被告3: 我也要求公开审理,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她才是个不要脸的女人呢!

审判长4: 请原被告双方注意自己的语言!遵守法庭秩序。原被告双方都不申请不公开审理,本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审判长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和第125条的规定,你们双方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2)委托诉讼代理人;(3)收集、提供证据;(4)进行辩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5)请求调解;(6)提起上诉;(7)申请执行;(8)按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 

你们双方当事人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如下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上述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是否听清楚了?

审判长4: 原告方?

原告2: 听清楚了。

原告委托代理人A、B: 听清楚了。

审判长4:被告方?

被告3: 听清楚了。

被告委托代理人C、D: 听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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