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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的原因,如果写婚外情能认为一定有婚外性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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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头
[新手]

离婚协议上的原因,如果写婚外情能认为一定有婚外性行为吗?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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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浏览:1837   提问时间:2005-01-23 23:06

我想协议上面必须写原因,因为给他很多次机会他还骗我,我下定决心了,但他不想离总说改。我怕原因上他不同意写的太直白,如果写婚外情能理解为一定有婚外性行为吗?或有更好的方法。请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补充问题

他现在已经承认与一女人长期保持着性关系,他说那女人一直不放他,他正在做努力与他断了,好让我不知道这件事。所以才骗我如果女人想断了性,有可能被强奸,但男人想断可以不做,可以杆不硬。我不相信,即使他说的是真的我也不原谅他了。他已同意离婚并净身出户,但为了以后没有罗乱,我想还是写明了好,以防他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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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你只是写婚外情还不足以说明就有性行为。而且这种事情是必须有证据的,所以,如果你有证据的话,但写无妨。否则还是不写为妙。这样也是保护自我的一种形式。我也同意用“性格不合”、“志趣不相投”。即使协议不成,你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希望你能顺利解决此事,重新找到快乐生活。

回答:2005-01-24 08:49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我已经写清楚了,并且已经签好字了,只等过完年去办手续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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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回答 共4条回答


非常
[学妹]

写上起码对你分财产有好处,何必便宜他呢.

回答:2005-01-2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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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善良
[学长]

还是安静的分开吧,给他些空间。
也许几年以后,你会得到回报,毕竟一起生活过,不要在气头上轻易的说彼此伤害的话、做过于伤心的事。如果有孩子,更要让孩子明白妈妈的心情。
就用“性格不合”、“志趣不相投”的名义吧。

回答:2005-01-24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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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大葱
[文曲星]

实话实说,免得吃亏!

回答:2005-01-2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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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2005qz
[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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