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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自己请朋友做辩护可以吗?
如果你是请刑事案件的辨护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所以说,你的朋友如果没有被正在执行刑罚或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那就可以担任你的辨认人。
如果你是请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所以说,你请你朋友作代理人,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