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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法庭成功调解离婚案件 原被告双方满意
中新新疆网7月25日电(黄凯 宋文彬) 7月25日,一个炎热的下午,新疆新湖法庭在新湖监狱三监区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
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对年轻的夫妻,2006年5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杨某某,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吵闹的情况,尽管如此,两人没有离婚。2007年后被告杨某某因为打架两次入狱,现因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故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一对人人羡慕的年轻夫妻,昔日的美好生活就因为当初的草率,也因为年轻气盛不计后果的行为,造成了今天的分离局面。新湖法庭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悉心了解实际情况,既考虑原告无固定职业的困难,也考虑了被告服刑的特殊情况,法官劝解原、被告重新面对生活,积极应对困难,为了让被告有一个精神寄托,积极改造,原告同意将婚生子杨某某交被告抚养,在杨某服刑期间由其父亲代为抚养照顾。对于这样的结果,原、被告的心里都得到了相应的安慰。
离开调解现场时,杨某的父亲拉着法官的手说:“谢谢你宋法官,我儿子虽然离婚了,但我这个老头有了精神寄托,有孙子在,相信儿子在里面也会好好改造的。”